詹姆斯不喜欢韦夏的一点,是他经常性地不自重。
从他和韦夏第一次在赛场上相遇,就不对付,反感可能是天生的,韦夏的竞争性过于强悍,詹姆斯也曾想缓和与他的关系,但最终都是白费功夫,因为只有他释放出善意,韦夏从未主动放下戒备。
既然当不了朋友,那就成为对手。
刚开始詹姆斯也没把韦夏当回事,可当他眼睁睁地看着韦夏在湖人完成年度最佳第六人——全明星——全明星首发 fvp的超级三级跳,他不得不承认韦夏是所有同龄人中最有可能成为他劲敌的人。
他的预感没有错,韦夏果真成长起来。
詹姆斯万万没想到,成长起来的韦夏还是老样子,他会浮夸地说垃圾话,想方设法地激怒他,玩一些超级巨星通常不屑为之的小手段。
比如,假摔。
詹姆斯难以置信地看着韦夏,想知道他的脑子装的是什么,他凭什么敢在速贷中心制造他的进攻犯规?
“你还是那么喜欢假摔。”詹姆斯模仿韦夏的语气嘲弄地反问。
“你说得没错,我真的喜欢,不然也不会十年如一日地坚持这么做。”韦夏淡淡地说,“你甚至不肯为了我的坚持拉我一把,由此可见坚持在你的心里并不算可贵的品质。”
韦夏起身,唇舌如利刃:“也难怪你当初那么着急要把天赋带往别处了。”
“快看哪!ish和lbj在前场对喷起了垃圾话!”
“ish似乎对裁判的判罚不满!”
不明情况的解说员们只能根据球场上发生的事情来分析。
看似有道理,也最合理的分析,其实并不对。
韦夏主动翻旧账,拿坚持的话题捅詹姆斯的屁股,顶得他浑身难受。
詹姆斯永远不后悔当年的选择,事实证明他没有错,冠军真的可以冲淡一切,随着2014年夏天他那篇堪比美国版《荣归之给家乡的一封信》,所有的爱恨都已消失,比尔·西蒙斯高呼天佑克利夫兰。
韦夏是詹姆斯眼中最大的对手。
显然,他从来都不认可詹姆斯当年的决定,这让他心中愤慨,在他看来,韦夏没资格指责他的选择。他从没有机会像韦夏一样让球队摆烂选择优秀的球员,骑士队在他的手下第三年就打进了季后赛,还白白放走了卡洛斯·布泽尔,他们只能用溢价的高薪去自由市场当冤大头,然后凑成臃肿的薪资空间和一支在东部堪堪具有竞争力的球队。
他从未有机会像韦夏一样在洛杉矶那样的地方出道,然后在76人的首个赛季输了无数场比赛再同时得到考辛斯和海沃德。
人类是难以相互理解的,正如韦夏不能接受詹姆斯在25岁的年纪做出那种决定,詹姆斯也不能理解他从无到有的创业之艰难。
有趣的是,哪怕詹姆斯眼含愤怒,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准备将某个让他觉得碍眼的混蛋满门抄斩的暴君,却依旧在jr·史密斯跑出机会的刹那,将球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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