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渊明好悬没被冯见雄那句“你的想法比我的计划起码少了两三层脑回路”给噎死。
这就等于是当面说人图样图森破,上台拿衣服了。
人家好歹年届四旬的老教授了,要不要这么被21周岁的研究生甩脸?
幸好两人很熟,有利益交易,又喝了点酒,知道是玩笑话。
“那……你说你的全盘计划是什么?”刘渊明耐住性子追问。
冯见雄斟酌了一下,依然没有选择把所有细节都说出来:
“在网络游戏产业,真正爆款的神作,都是有德者居之。如果是一家扑街的小公司,就算偶然做出了神作,但本身运营维护能力却配不上拥有这款神作。那么,它最后的下场也就是大暴死,然后被名门大佬重制出一款配得上江湖地位、细节也打磨成熟的同类产品,取而代之。
这其实对大家都有利——对产业有利,对消费者也有利。这个行业,本来就不应该有‘因为我脑子灵光一闪想出了个好创意,就能吆五喝六笑傲江湖’的存在。硬实力,才是硬道理。创意,还不配成为壁垒的一个种类。这不是我的道德判断或者价值判断,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那么,在网络游戏领域,一款爆款网游,到底可以期待哪几种壁垒呢?
首先看技术,但这很难,把游戏做得别人做不到的优美画面、超强效果,固然可以形成显卡危机型壁垒,但用户的电脑也带不动,杀敌三千字损八百。对于网页游戏来说,大家都是在做把经典变成便捷版、阉割版这种事儿,所以技术壁垒就彻底不存在了。最多优化上差几个百分点,但不是决定性的。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运营和宣发了——‘传奇’和‘奇迹(MU)’这种可盗版的大IP就摆在那里,明摆了谁蹭热度谁大赚,那就一窝蜂都去做了。技术上大家都一样,所以不管哪个技术团队都没资格在资本方和运营方面前涯岸自高、索要高价。这时候,谁能把自己的广告低成本地投放到潜在消费者面前、更精准地投放到消费者面前,谁就是赢家。
你刚才说的,找正版方要授权、以帮忙打假之名行诛锄异己之实,只是运营胜利的一个方面而已。如何投放广告、如何让自己比同行更好地‘在不被告的情况下犯法’,多侵权一些IP价值、多侵犯一些宣传拉客方面的利益、多换空壳公司在被追责之前抽逃掉赚到的热钱,这里面学问都大了去了。
所以我才说,这种生意,就是要‘网页游戏’这个细分风口过去一两年、技术团队大量被淘汰出来的时候,才是我们这种法务型和商务型人才进入的好契机——当年我介入NICONICO视频网的时候,不也是优酷、土豆都已经建站一年半以上,后面跟进的团队发现错过抢占用户心智的风口、纷纷或倒闭或贱卖求退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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