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律师赢了。
律师费是拿得盆满钵满。
当律师,是绝对的名利双收。
得罪律师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谁会疯了么?
去殴打一个律师?
还是拿用烟头烫这种方式?
要知道。
自己拿烟头烫自己。
那是一种自残的行为。
虽然愚蠢,但似乎也没有人制止你。
由着你自己折腾。
可是让别人拿烟头烫你的话。
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形容。
那就是伤害性不大。
侮辱性极强。
因为一个人会拿烟头烫你,除了代表一种伤害外。
还代表着一种玩弄、亵渎、侮辱、轻蔑。
比打你几个耳光,还要让人觉得难堪。
没有几个人会忍。
何况一个大律师?
但方大厨的前妻却忍了。
没有任何的声张。
还费尽心机地隐藏着秘密?
遮掩着伤处?
怕被人看出来?
“所以这个打她的人,伤害她的人,虐待她的人,一定是一个她不想曝光的人。要么是一个位高权重的人,她得罪不起。但这不合理啊,她虽然是女人,但是已经年近50,又不是什么美女,估计没人会有这样的癖好。因此结合她的身份,像是你说的那样,她现在在这里的律师圈内还是很有名的,那么最合理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就是她的老公做的!同为律师的老公!这是家暴!”
我说出了一个让阿曼达夫妇都感到无比惊讶的人。
他们都看着我。
瞠目结舌。
“所以她才不敢声张。很多女人就算是被家暴也不声张的理由,是家丑不可外扬,是担心外人看自己的笑话。这当然是一种很愚蠢的想法。因为你的软弱,只是一种纵容,会让那个家暴的男人更加肆无忌惮,从而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让你成为更大的笑话。还有的女人,被打了也不吭声,是因为还爱着那个男人,总想给对方一个机会,觉得对方会改,打自己是冲动。要么就是对方事后一道歉,一顿痛哭流涕就原谅了,这就更愚蠢了,因为家暴是会上瘾的。”
说到这里,我打了一个比方:“就像是动物园的动物,狮子老虎,如果它们伤了人,或者是出了人命,那么不管这些动物再珍贵,都要人道毁灭的。因为他们已经破了戒,激发了嗜血的本能。再让它们继续与人类接触,随时都会暴走。男人也是一样,一个打了一次老婆的男人,不说绝对,但一定有大部分还会继续动手。所以面对家暴,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婚,就是打官司。女人处在弱势地位,拳头保护不了自己,眼泪拯救不了自己,只有法律才能保护自己。”
阿曼达点头:“欢喜,你说的都对,我都同意,但这就更不对了!或许别的女人是愚蠢,是法盲,被丈夫欺负了也只能忍耐,但他的前妻是一个大律师啊?她难道不懂么?难道还要人教她怎么打官司么?刚才我说的,我不能打她骂她,怕她拿这个讹诈我,虽然我是故意恶心她才那么说的,但也是实话。在这里,你要是把一个律师打的,那真的是惹了天大的麻烦,哪怕是他的亲人。”
说到这里,阿曼达嘲讽地一笑:“不是我诚心侮辱她,那样一个女人,难道结婚是因为爱情么?我可不觉得,她挨打了不出声,是因为还爱那个外国老头。”
我笑了笑:“你提的这个疑点,恰恰就是答案!确实,她自己就是律师,她比谁都懂如何处理家暴,但是她没有。理由是什么呢?是家丑不可外扬么?我觉得不是,她应该不是一个那么在乎舆论的女人,否则当初也不会为了自己的前途,抛弃丈夫和子女了。是因为爱情么?自然也不是,理由你刚才也说了,那不符合她的人设。所以答案只能是,为了她自己真正在乎的东西。方哥,你前妻最在乎什么?”
我问方大厨。
方大厨不假思索地回答:“最在乎的就是她的前途,她的社会地位,她要成为全米国最优秀的大律师。”
我点头:“对啊,所以答案很明显了。她最在乎的是自己的前途,理想是当一个全米国都闻名的大律师。我虽然没当过律师,但我也知道,这一行固然能力重要,但资源、人脉与社会关系更重要。有没有人引荐,对一个律师能不能打开知名度意义重大。特别是你的前妻,还是一个移民的身份,她想要得到主流律师界的认可,应该是更难的。我想你们在海外应该很清楚,米国虽然号称平等、自由,但其实阶层尊卑泾渭分明,对其余人种的歧视无处不在,而律师界又是一个很高大上的圈子,外人想融入就更难,所以你的前妻才只能通过嫁给一个外国律师老头的方式,走捷径进入这个圈子。所以,她现在的丈夫不只是她的丈夫,更是她的引路人,她的引荐人,她以后继续往上爬的依仗。所以哪怕是挨打了,她也不敢和现在的老公撕破脸,不敢声张,否则就算是她出了气,让她老公出了丑,但她也可能就没法在律师圈混了,会被排挤的。一定是这样的,换做别人伤害她,她都没有忍气吞声的理由。”我沉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