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懂,那也只是粗糙不堪的外行而已,登不上大雅之堂。
可没想到,沈娇娇运笔的手法非常娴熟,根本不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姑娘。
还有她的手……
众人忍不住注意沈娇娇细长的手指,虽然这手显得粗糙蜡黄,但形状是真的漂亮。
如果好好保养,未必不是一双美手。
难道……难道她是什么落难的富家小姐?
众人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不知不觉地走近,看向沈娇娇的笔尖。
寥寥几笔,她先画了一个朱门大户。
高挑的飞檐,高耸的院墙。
朱红的木门在鲜红灯笼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奢华。
门口的两棵石狮子,那也是极具威仪,看的人不敢靠近。
笔法简略精湛,可惜……太空洞了。
众人看着沈娇娇的画,心中暗暗叹气。
这么好的技艺,如果能再用心一点,画出内容画出故事,那就好了。
可很快,他们就被沈娇娇打了脸。
只见沈娇娇快速的,在围墙边上寥寥几笔画出了个人影。
这人影瘦小,干枯,仿佛是那被湿透又晒干了无数遍的柴火似的,干的骨头都几乎成了灰,仿佛风一吹,就散了似的。
他的一双眼睛尤其的亮,比那黑夜里的红灯笼还要亮,比那天上的月亮还要亮。
他一双眼睛渴望着,憎恨着,无助着,害怕着。
他盯着那红红的灯笼,脸上是向往的神色。
可向往无济于事,他只能使劲的地蜷缩,紧紧地抱紧自己,可凉风早就将他吹得透了。
只要看他一眼,谁都知道,恐怕这个人再也没有机会,看见明天的太阳了……
这一点点的光,与长夜漫漫。
这一点点的暖,与彻骨长寒。
他的渴望如此渺小,却还是得不到。
仅有的一点光和热,也不属于他,属于这朱门大户。
即便是出门大户并不需要。
看着眼前的画,众人只觉得心里压抑。
有钱人毫不在意的一根蜡烛,是末路者求而不得的光和热。
果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吗?
见众人忽然沉默,正铆足精神作画的孔雀男觉得奇怪。
他放下画笔,往人群中央挤过来,“你们都看什么呢,是不是她画的太丑……”
话未说完,他低头看见了沈娇娇的画作。
毕竟是贵族子弟,经过长期的熏陶,也能晓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看沈娇娇的运笔如此利落,他便知道,自己输定了。
可他怎么甘心输给沈娇娇?
他怎么能愿意去种地?
想到自己可能要被逼着去像个农民似的种地,孔雀男急了,看着沈娇娇的画,没病也要找出点毛病来。
“好好的一个围墙,非画一个乞丐,扫兴!”指着沈娇娇画中的那位末路者,孔雀男毫无共情地说到,“死哪不行,非得死人家门口,晦气!”
“闭嘴!”息流看向孔雀男,“输就输了,找这么多理由你丢不丢人?”
“你怎么知道我输了?”孔雀男瞬间急了,“你都还没看我的画呢。”
“哼!”息流冷笑的看向孔雀男,“你几斤几两自己心里不清楚吗?”
被息流嘲讽,孔雀男气的脸色通红,但他又不敢跟息流直接对着干,于是只能冲着沈娇娇撒气,“没看出来呀,你这么丑倒是挺会勾引人的!”
“连息流都被你迷得神魂颠倒,厉害,真是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