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婚,必须要经过当事女子同意,必须要有婚前一个月恋爱期,在此期间女子可反对结婚,民间绝不许搞歧视、区别对待,一经发现,该家男子强制移民。
结婚前男方下的聘礼,必须由女方带回夫家,此财产由女方支配,男方不得插手,女方家长不许索取。此外,女方家必须给予嫁妆,聘礼、嫁妆皆由女子自由支配,任何人不可插手。
男方在任何情况,都不许和离,出具的和离书一概无效。和离必须由女方提出来,女方自愿签字画押才允许和离,否则一概不许。
鼓励民间女子二嫁,民间不许歧视。
严禁女子在闺阁家中、出嫁后,父兄、丈夫、公叔等人对女子实行暴力,或冷暴力等等,详细规定了几百条可能出现的情况,女子有权去居委会、村委会等地维权,官府必须予以重视。
中枢鼓励女子受教育,鼓励女子读书,并取消“不许女子抛头露面”、“女子无才便是德”等落后规矩,鼓励女子走出家门,自己创造美好生活。
民间书籍、报纸等纸媒,删除一切对女子歧视的论调、言论,必须尊重女子,鼓励女子维权,大明男女平等。
又详细规定了对妾室的保护。
妾室虽不是妻,但一样享受法律保护,决不许被歧视、被另待,更不许殴打、虐待等等,同样享受女子所有权力。
妾室生的子女,女儿可正常嫁人为正妻,任何人不许轻慢,不可歧视;儿子若无家业可分,可报名移民边疆省,去边疆另立门户,家中不许牵绊、反对,要鼓励支持。
千古罕见的大明女子保护法,高达188条,不止保护女子,还保护妾,保护庶女,所有女子,都得到最严厉的保护。
并严格规定了,违反法律后的罪刑,一条比一条严厉。
中枢刊印后,送到天下各县,并会刊印简单版本,争取每户一本,每个女子手里一本。
保护法从景泰二十二年正月初一开始实行。
内阁下了最严厉的圣旨,严令天下人履行女子保护法,不许偷奸耍滑,不许不予履行。
“这岂不阴阳颠倒了?”
京师一家小酒馆里,几个穿着宽袖长袍的文人,目瞪口呆:“中枢糊涂啊!陛下糊涂啊!这不是牝鸡司晨?国将不国?”
“男子不许和离,难道她不下蛋,还不让人休了她不成?”
“是啊,哪有这么霸道的法令?”
“那媒婆更倒霉,不问缘由,全部被抓走移民,并以后不许出现媒婆。”
“那么以后嫁娶,可怎么办啊?”
保护法一出,引起天下震荡。
报纸、书刊疯了似的报道,天下文人下场,要向中枢讨要一个说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