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日久生情!也不知道我这未来嫂子长的啥样?”
“你哥和燕子去广州进货了,等回来你就见着了!”
“去广州进货?不都是在西郊进货吗?跑那么远,路费不也是成本吗?”诸葛怀志没做过生意,不理解这种做法。
“我也不明白,你哥听人家说的,要到什么……什么源头去进货,利润翻倍,这不,燕子也支持你哥的想法,两个人一起去广州了!”吴凤秋搞不清楚这些名词,孩子做正经事情,支持就对了。
“哦,我哥头脑灵活,想来不会有错!这个燕子,和我哥志同道合的,说不定就是我未来嫂子呢!”诸葛怀志一边帮母亲择菜,一边陪母亲拉些家常里短。
“对了,怀志,你什么时候开始上班啊?”
“下个礼拜一,单位重新给我们十个人分配新工作,还不知道具体干什么,这个星期我都在家里休息,家里有啥活儿通通交给我!”
“家里没啥活儿,就是你姥姥后天八十大寿,你得陪我回老家一趟。”吴凤秋正愁回老家的事呢!
“哇!八十大寿!那不得好好庆贺一下,舅舅是不是要在村里摆流水席?我得给姥姥买点礼物才行!”
“吃完中午饭,你带着我一起去,我想给她老人家买双好看的布鞋!”
吴凤秋准备了二百块钱的红包,送给母亲过大寿,但她也知道,钱对于老人家来说没有什么意义,转眼间可能她便塞给了某个孙子,远不如再买一些需要的东西来得实惠。
因为不是周末,沂蒙路百货大楼里人并不多,诸葛怀志带着母亲慢悠悠的精挑细选,姥姥是小脚,卖布鞋的柜台里有一排专门摆放的是小脚布鞋,吴凤秋挑选了一双绣花的三层布底的手工鞋,母亲的小脚穿起来一定很舒服。
诸葛怀志看中的是一件月白色乔其纱上衣,眼看夏天就要来了,估计姥姥在农村从来没有穿过这种布料,都是用手工纺的白色薄棉布自己做大衫穿。
“这件衣服我姥姥穿上一定很好看,她老人家皮肤白,怎么也晒不黑,一点都不像农村老太太。”
“那是,你姥姥可不是一般人!”吴凤秋提起母亲便充满了崇敬之情。
当年母亲苗氏是江苏境内一户大家闺秀,由父母做主许配给了一个青年才俊,当时军阀混战,这人竟跑去一个山头占山为王,手下几十号人。
有一天祸起萧墙,二当家的竟然在老大的酒里下毒,当场毒杀,接着要去后院斩草除根。
有个心眼好的小伙子早就跑到后院告诉了苗氏,苗氏没有悲伤哭泣的时间,她把刚出生三个月的女儿绑在背上,骑马从后山逃走了。
苗氏一路狂奔到了山东地界,又累又饿,再也走不动了,在路边的田里她遇到了正在种地的吴三娃,便求他收留,听说吴三娃还未娶亲,一口答应可以嫁给他。
就这样又生下了吴凤秋和弟弟吴凤桐,名字都是苗氏起的,带来的女儿改名叫吴凤春,是吴凤秋同母异父的姐姐。
“天呐!姥姥的一生真是传奇!妈你从前怎么没有讲过?”回去的路上,吴凤秋坐在诸葛怀志的自行车后座上讲完了母亲的一生,诸葛怀志简直听的目瞪口呆。
“那时候你不还小嘛,现在你长大了!”吴凤秋抿嘴笑了。
是啊,看来自己是长大了,是该真真正正做一番事业的时候了!诸葛怀志在树荫下卖力的蹬着自行车,春风吹起了他的白衬衣,更衬着他面容坚毅,分外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