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怜玉坐在一旁,默默地打量着夏野。
敌军有三千兵力,赵怜玉以为这场战斗夏野就算打的再轻松,也要持续上至少两、三天,可是谁知道一战功成,这速度快的有点让人目不暇接。
要知道,夏野的出身烂的无以复加,朝歌也仅仅建成不到半年,而他的敌人,都是四年多前的成功者,并且大都来自于夏氏的高层子弟,从小接受过良好的精英教育。
“这个小子,不简单呀!”
赵怜玉越看夏野,那副宠辱不惊的态度,让她越是欣赏。
“主人无敌,朝歌万胜!”
星期五举着酒杯,灌了一口果汁,大声的欢呼,作为一个野人,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指挥作战的一天,这一切,都是夏野给自己的。
因此星期五心中溢满了对夏野的感激和崇拜,在他心中,夏野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主人无敌!”
“朝歌万胜!”
正在用餐的野人们听到星期五的喊话,立刻附和,嘶声喊了起来,有一些野人神色狂热,竟然跪了下来,虔诚的朝着先祖祭坛的方向祭拜。
要知道,先祖可是一个部落的精神支柱,是每一个部落人的信仰,现在这些野人心甘情愿地朝着先祖祭坛跪拜,说明他们已经把自己当做了朝歌的一份子。
“星期五,低调些!”
夏野轻笑。
“为什么?”
星期五不解:“终有一天,我朝歌的大旗,会插遍荒域,插遍北方,所到之处,皆俯首称臣!”
鬼爷瞟了赵怜玉一眼,听不下去了,一个飞踹,就蹬踏在了星期五的腰上,把他踹了出去。
“你能不能少说几句?”
你当着人家赵国公主的面说这些大言不惭的话,是想要被剿灭吗?
“你们别太开心,这一次战争能赢,是因为咱们朝歌全面压制对方!”
夏野的表情严肃了:“第一,敌军劳师远征,根本不是最佳状态,第二,咱们守城,本就占着优势,第三,对方只是乌合之众,打败一群小部落联军,有必要这么骄傲吗?他们可不是夏氏的正规军!”
“这倒是,论兵种,咱们大朝歌完爆他们!”
菘果认同。
赵怜玉和夏士莲略带诧异地看着夏野,别人拿到这种胜利,肯定要吹上好几天,可是夏野淡定的就像踩死了一只蚂蚁,无动于衷。
别看夏野谦虚,但是两个人却看出这一战中,朝歌表现出的潜质。
首先,是夏野优秀的指挥能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自始至终,每一个命令都准确、及时,他的表情,一直古井不波,已经有了名将的风范。
第二,便是战术运用,朝歌的兵种是厉害,但是也要有名将,将兵种的实力完全发挥出来,巨灵神堵门,机关战偶对轰,操练野人……
夏野的应变,夏士莲是一点都挑不出毛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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