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案的深刻教训,对我们司法部门有着相当大的警示作用。”
会议室里,江云皓坦言道,“我们的司法人员必须要意识到,法律并不是唯一的正义标准,道德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处理社会问题时,我们应该综合考虑法律、道德等多种因素,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江云皓的一番陈述,与会人员都比较认可。
确实,当初如果南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这起案子的时候,能够更认真一些,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恶果。
“这起案件不光是对法院办案人员的警示,要求他们必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同时,它对我们检察机关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江云皓看向洪书记,一五一十地开声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当年‘彭某案’引起了强烈反响的时候,我们的检察机关没能及时站出来,这同样是一个失误。”
听到这里,大家看向江云皓的眼神都有些变了。
之前高书记为了保护他,说他没有在政法阵线工作过,其发言是有待商榷的。
可随后洪书记很快予以了否定,表示江云皓绝对是政法工作的行家里手,也绝对有发言的资格。
现在看来,洪书记对江云皓的评价还真是一点没错。
事实上,江云皓刚刚说的一点都没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当时“彭某案”发生了较大争议之后,同级检察院完全可以选择抗诉。
可南州市的检察机关,却没有选择这么做。
不得不说,这个失误是相当大的。
“为什么检察机关当初没能及时站出来,我想原因不难猜测。”
江云皓接着说道,“检察机关的每一次抗诉,意味着对法院的评断不认可。作为兄弟单位,互相之间多少要留点面子。”
“但我们司法人员一定要切记一点,永远要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有时候,或许你对兄弟单位的一次‘高抬贵手’,会让我们的老百姓痛苦一生……”
说到这里,江云皓已经是一片肃容。
“回到彭某案本身,它告诉我们: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提高人们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让更多的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才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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