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梭,转瞬已是八十年后。气候温和,风景如画的南方某小镇。
方婉晴一出生就在这个镇子上,而且出生不久就成了十里八乡的名人。为啥这样说呢?这一切,皆因为她手腕上的荷花胎记。当然,她与仙女映月荷一样,生的娇俏可人。
父母请过好几个算命先生,大家测算出的结果几乎一致,都说方婉晴是一个福大命大之人。从那以后,无论父母还是祖父母,以及所有的亲戚朋友看到她时,都会夸赞“仙女下凡”。被众星捧月的感觉,或许最初是最美的,但时间久了也就司空见惯了。
“我只想做一个普通人,不习惯被别人叫作仙女。”
这是方婉晴,经常跟小伙伴抱怨的话。她最好的闺蜜舒芬,每每听到她的抱怨,就会难受好一阵。
“你呀,身在福中不知福!你这不是有意在刺伤我们的自尊吗?我们想要漂亮脸蛋儿,想要荷花胎记哪里去寻呀?”
“好了,不说了,我以后再也不说了好吗?”
每次方婉晴都会以这句话,作为转折点岔开话题。时光如梭,转眼,方婉晴已经在镇上读完了初中。
“舒芬,如果咱俩,都能考上县里的高中就好了。”
村里的小河边,方婉晴拿着一本书,与舒芬一同坐在草地上。暑假里,她喜欢带上一本书去河边。享受着空气里自然的凉意,以及书里其乐融融的世界。
“我也想啊,可惜……就我那成绩,实在没有自信。我妈说了,我上不上高中都无所谓。大不了早几年结婚,也了了我妈一桩心愿。”
舒芬说着,捡起一颗石子用力抛向河里。
“这可不行啊!就算不继续求学,也不能过早的结婚呀!自己的青春大好年华,还没有享受呢,就要带一个哭哭闹闹的娃了?你确定能接受得了?”
方婉晴在劝说舒芬,然而,舒芬却摇头说:“我可比不了你呀,你成绩好说得起话。我这样的,就只能认命了。”
“舒芬!现在都八零年代了,现在不止人们的生活,就连思想也是日新月异的在变化呀!你怎么像你妈一样思想落后呢?”
“我这辈子也就是在山村里的命,不敢想太多。好了,不跟你多说了,我该回去了,回去晚了我家的猪就得挨饿了。”
舒芬说着,起身准备回家。方婉晴一个人无聊,也起身跟着回去。她家的杂货铺,在镇子的中心街道。当初她父亲借了几百块,买下了这几间房。房子还算宽敞,既能开店做生意,又够一家人居住。
方婉晴刚刚踏上那条街,就远远看到自家杂货铺门口,围了好多人。
“舒芬,你能先陪我过去看看吗?让你家的猪,多饿一会儿没关系的。呵呵,就算死了还可以吃肉不是?”
当时,方婉晴并未往坏的方面想,她还与舒芬开着玩笑。舒芬与她顶了几句嘴,但还是跟着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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