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季昀一顿,不知想到了什么,又道:“他也这么说。”
他很少笑,他记忆里,他笑的时候,都是因为Abbott这个人。
每次他一笑,Abbott就会说他笑起来很好看,让他以后多笑笑。
闻言,左凌啧了一声,措不急防一嘴狗粮。
“我刚来纽约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在家里见过。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没有交流过。第一次接触,高二的时候,不过想想,从第一次接触到现在,他一直没有变。”
“很善良,整个人还有点中二,热血,还多管闲事。”
左凌从季昀这句话里读出了宠溺。
“他从高中,或者更早开始,就想学刑侦专业,我问过他为什么,他就很中二的回答,想抓坏人。当时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他也是同情心泛滥,救了我,带着我去医院,后来就赖上我了。”
“那个时候我知道他对我没什么感情,单纯就是想学**做好事罢了。”说到这儿,季昀又笑了一声,应该是想到了之前的画面。
“他身上有孩子气,还有正义感,从我认识他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变过。那个时候,我还挺羡慕他的。他这个人从来都没有烦恼,每天都很高兴,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他高兴的点在哪里,他自己也不知道,就是高兴,傻乎乎的。”
“当时我对他还有些不屑,想远离他,可是他每天都来找我。后来我仔细一想,也是啊,他家庭那么好,父母关系很好,很恩爱,家里就他一个儿子,家庭条件也没话说,他什么都不做,当个富二代都可以。”
“所以他活的没心没肺,整天那么快乐也很正常,毕竟确实也没什么烦恼啊。”
左凌嗯了一声。确实。Abbott 条件这么好,确实没什么可烦恼的,而且他也一直有目标,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也不是那种知道家里有钱自甘堕落的人,相反,他很积极向上,整个人确实很正能量。
想到这儿,左凌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个面孔。
似乎,十七八岁那个时候的黎夜,也和当初的Abbott 一样吧。
正义感爆棚,自己生活的又无忧无虑的。
确实很像。
左凌想想以前,眼底不由自主的流露出一丝笑意。
季昀喝了口咖啡,似乎是觉得味道不错,他端起来又喝了一口,才继续说下去:
“其实刚认识的那一年,我对他整个人是充满敌意的。我很不平衡,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好。但是后来,两个人却越走越近。我一直不觉得我们两个是一条路上的人。很明显,我们都不是一个世界的。”
“我们两个,是我先摊的牌。在遇到他之前,我没想过自己要考什么大学,甚至不觉得自己可以撑过高中的最后两年。不得不说,是他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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