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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苗债(18)

纳多老司这么一解释,我才明白过来。没想到,养蛊还有这么多的学问。难怪桑婆婆希望我养蛊,我拥有姬孙之身,蛊虫吃我,就等于在吃一位神,它们能不高兴吗?虽说姬孙之身的潜力,我并没有挖掘出来多少,但我不能,不代表蛊虫不能。

或许,在我的血肉中,它们能够找到让自己变强大的东西。

就连书教授,为了取走我的血,不也费尽心思布下那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局吗?

其实,纳多老司的解释,确实让我心动了一下。

蛊虫不死,养蛊人就能吊着一口气,这几乎等于多出第二条性命。不管是谁,能够拥有多活一次的机会,估计没人会舍得拒绝。

可我想了下,还是决定放弃。

原因么,还是因为我是姬孙。

身为姬孙,我本来就等于拥有不死之身。如果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肉身即将被毁,那姬孙肯定会来帮我。而如果有人能够打败他,那我就算多吊一口气也没用。

另外一点,我的确很怕虫子。虽说不像之前解释的那样夸张,一见虫子就尿床,可真的会做噩梦。

所以,我很坚定的拒绝了桑婆婆的招揽。桑婆婆劝说许久,始终不见我答应,只好惋惜的放弃。不过她也留了条路给我,说:“如果以后你的孩子想养蛊,也可以来找我。”

我看了眼阿三,然后点点头,说:“如果他想的话,就让他来。”

桑婆婆虽然没能把我引入蛊途,但得到我的承诺,依然很高兴,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一把蒲扇了。我琢磨着,要是她每道褶子都夹满米,估计二十斤都不够用。

同时,桑婆婆又提醒我说:“你的血肉太适合养蛊,同时也不仅仅局限于养蛊,巫术中,也有许多能够用到。对于修行巫蛊之术的人来说,你就像最强大的蛊虫或最强大的鬼神一样吸引人。不过,我们这些人并不喜欢强人所难,你不用太过害怕。反而是南洋那些偷学了巫蛊,高不成低不就,另走一条降头术的人,你得提防。他们与黑蛊和黑巫一样,多半心肠恶毒,害人只是家常便饭,需得多注意。”

我忙说了声谢,问:“如果遇到了,该怎么防备?”

桑婆婆说:“无论巫蛊还是降头,如果想害你,多半用术。而这术又分有物和无物。无物的便是你见过的寻常巫蛊术,而有物的,则是取你身上某部分,哪怕是一根头发,也可以借此施术,且几乎无法防备。因此,你必须小心,在这些地方,别让人随意碰你,哪怕掉了根汗毛,也要捡起来吃进肚子里才能放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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