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算,住客栈比住院子便宜一些,虽然便宜得不多吧,但客栈有吃喝,自己需要操心的也少,早上一起来就有的吃,成天的备着热水,其实是样样都好。”二婶子说着叹了一口气:“要说有什么不好,就是客栈再方便,也比不上自己的屋子,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但咱们现在要是住进去,那可不是狗窝了,那真是金窝了。”
林飘点点头:“婶子,现在天气还有些冷,你觉得客栈整日备着热水方便,但你想天气稍微一热起来,一人住一个屋子,整日的闷着,也没有个院子透透气吹吹风,也不好整日的将自己的门窗敞着,沈鸿和二柱要交际,若是有朋友了,也不好叫朋友来客栈,有个住的地方,多少像样一点,毕竟他们现在是举人了,咱们不说排场多大,该有的还是得有。”
林飘在心里想了想:“不然咱们咬咬牙,把刚才那个院子租下来算了,我看那个就挺好的,在所有看过的院子里,价格也最合适,前面看的有个小得要死的院子婶子你记得吗?屋子又窄又小,把床放下就没别的地方了,沈鸿和二柱那腿又长,估计脚一跨就要从床上直接出了房门,这个倒是几间小屋子算宽敞的。”
二婶子听他这样说连连点头,她当然知道该花的就得花,只是实在一听见那个银钱的数量就心疼。
“想想也真是了不得,以前我哪敢想这么多银钱,以前花钱都是一文钱一文钱的花出去的,现在都已经几百两几百两的往外丢了,我这也算过上好日子了。”
林飘和二婶子商量了好一会,最后决定了就刚才那一家,吃了中午饭,下午就带着银票去把院子定了下来。
这个宅子的主人没什么要求,可以租可以买,但是买的价格和租比起来就更加天文数字了,何况林飘虽然嫌贵,但是心里又觉得要是买房子,肯定要买个更大的,小宅小院的以后不够住,也划不来。
宅子成交到手,林飘和二婶子带着这个好消息回到客栈,将下午归来的沈鸿二柱和山子通知到位,然后众人请了车夫,带着行李开始了搬家。
林飘只负责引路,后面搬行李收拾东西基本由家里的男人完成,二婶子在小厨房里烧了一壶热水,泡了一壶茶提出来放在桌上,预备着给全家喝。
林飘给自己倒了一杯,二婶子提醒道:“水才滚的,还是滚烫的,你别烫着嘴。”
林飘点点头,把茶杯捧在掌心里暖手,捧了一会杯壁变得烫手了,林飘便放下茶杯,握着掌心中滚烫的余温,欣赏他们的院子。
真好啊。
住到上京来感觉真好。
这里繁华,物资丰富,天南地北来的人,天南地北的菜,各地产的物资,都在这一处汇集,道路宽阔,地面平整,服务业发达,建筑物古典漂亮,天还这么蓝。
如果物价再低一点,林飘简直想一辈子都在这里生活。
沈鸿收拾好他们的箱笼,先将他和嫂嫂的东西分别放进了他们的屋子里,出来的时候便看见林飘一脸惬意的靠在椅背上,微抬眼在看着天空。
沈鸿看了一眼天。
“嫂嫂在看什么。”
“你看这里的天空多蓝啊。”
经济发展得这么好,环境还这么好,这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地方,数百年的和平,权利和金钱的集中,将这个地方,塑造得如此美丽动人,仿佛世间最好的一切都在这里了。
林飘这一刻的心情完全就是进城心态,已经沉迷在物质的冲击中无法自拔了,毕竟他可是出生点被投放在乡下农村,初始身份还是一个带娃寡夫,这种繁华对他来说完全是阔别已久。
“好想一直住在这里。”林飘忍不住嘀咕:“但是租金太贵了。”
“嫂嫂喜欢上京?”
林飘看向他,有些意外:“你不喜欢吗?”
“还好。”
“哪里不好?”
“并没有不好的地方,只是我无心看风景。”
林飘看着沈鸿的侧脸,看他小小年纪,居然能从他平静的侧脸上看出沉静的深邃,好像有无数故事的影子在他一瞬从他脸上划过,但都没留下痕迹。
“但嫂嫂喜欢,我便喜欢。”
林飘伸手握住方才放在一旁的茶杯,晾了一会,温度已经好了很多,不烫手了,贴着手心十分的熨帖。
“那是因为你的眼睛看向你更喜欢的东西,所以高楼,风景,这些都不能入你的眼,这些永远都只是点缀,但是你所喜欢的东西,并不能让你开心。”
沈鸿说他不喜欢上京,林飘才不信。
林飘喜欢上京是喜欢这里的繁华和风景,所以他看见了风景就满足了就快乐了,但是沈鸿喜欢的是上京的权利,他看见了,但他还没得到。
林飘不能说自己百分百了解沈鸿,但是他知道沈鸿在根上的性子,权利才是沈鸿的血液,不然他不会一开始就这么防备韩家,韩家不怀好意,沈鸿也不甘做附庸,他们都是野心家。
“沈鸿,眼睛不要总看着那边,有时候也看看这边好不好。”林飘的语气软了下来,指了指远处的方向,那是皇城的方向,又点了点这院子上方广阔的蓝天。
沈鸿有些意外,林飘有时候看着懵懵懂懂,但又意外的能看穿他心中的思绪。
“好。”
林飘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