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聊完,又相约一起出去散了散步,沿着过去他们经常抓鱼的那条河,二狗突发奇想:“大盛,再给我们抓点螃蟹吃吧,过去你这个最厉害了。”
大盛楞了一下,点头:“我倒是好久没抓了,小螃蟹最好吃,吃着酥脆,大的炸出来太硬硌牙,我再来试试手。”
一旁的人也道:“我去抓几条鱼来,以前小嫂子最爱小鱼炖的汤,实在嫌细碎的时候便把鱼煎了,拿大铁勺压碎,水倒下去一煮便是雪白的鱼汤。”
沈鸿点头,他记得,飘儿那时候不爱吃鱼,嫌弃有刺,但鱼汤还是很喜欢喝的,每次都会烧上一大锅,让大家一人分上一大碗。
那时候大家跟着他读书,都十分的认真,他临考前让他们努力的学,后面也留给了他们许多书和自己的手写笔记,便是希望他们往后若是还想继续认真,能有向上的途径。
大壮听他们如此说也有些怀念,又看了看众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鱼汤的功劳,我看大家好像都要比旁的人高一些。”
大盛点头:“是如此,咱们最抽个子的时候便在跟着先生读书,那时候吃得好,虽然没多久,但就那段时间里,和先生离开村子后的半年,长了不少个子。”
之后虽然他们离开了,但他们心中记得这些吃法,自己也会弄来吃吃,有时候会用篮子捞一些小虾米,烘干了存着,炒着吃下饭当做咸菜。
他们怀旧一番,然后回来炸了小螃蟹,煮了鱼汤,吃了饭菜,如此才依依不舍的散场。
如此便到了要离去的时刻,已经逗留了三天,商量好翌日一早便要离去,修墓的事正在进行中,他们没法看到最后,便把这件事交给了周习善。
早上他们还没出门,夏荷就进来通报:“夫人,外面有半扇肉。”
“肉?”
“我让侍从去辨认了一下,说是袍子肉,拎起来看了一眼,肉下面压了一张破纸条。”
夏荷不想弄脏手,用绢帕托着的,纸张很粗糙,上面还染着血,上面写的字也歪歪扭扭的,看得出只是一个勉强能读会写的人。
上面写着。
以前说要给你的狍子。
林飘想了想,猎得狍子不容易,估计是才猎到的,只是现在送过来,他们都要离开了,还得扛着半只血淋淋的狍子离开。
“你拿去厨房割一条腿下来,包好我们路上做两道菜吃掉,狍子补身体,送点东西麻烦隔壁的邻里,把这个切洗好晒成肉干,到时候还给李守麦,就说我们收下了狍子腿,将最好的位置拿走了,剩下的太大我们拿不走,让他自己存着给他媳妇以后补身体。”
夏荷点了点头,她连一条腿都不想带,哪有出门带着血淋淋的生肉出门的,这个李守麦虽然人不错,但一直呆在山里,在人情世故上有点太生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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