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权富的妻子叫隋君,26岁。他们登记的结婚日期是1998年9月9日。
二人均是大学毕业,在职业一栏两个人都写的是教师。
可是除了这些,派出所户籍科也没有登记他们的联系方式,家里的固定电话想必是后来安装的。至于手机号码为什么没有留,就不得而知了。
出了车祸,必须通知到家属,出事前的情况要调查清楚。
既然县城里崇阳小区他们家的电话没有人接,莫伟楠让交警队的同志联系了一下仲马村委会,让村里帮忙通知一下他们的家属。
等了大约10分钟的时间,仲马村委会将电话打回来了,说是通知到了,黄家人会到县医院先去看尸首,看看是不是他们家的人。
得到回复,莫伟楠和砚司墨与交警队的两位同志商量一下,出事地点是黄家人来县城的必经之路,可在那里等待他们,让他们先看看现场,之后再一同去县医院。
他们再次赶到案发地点,时辰不大,驶来七八辆车,车子停下,下来了二三十号人。
黄家人来了。
看到那汽车焚烧的惨状,有人唏嘘,有人已经开始抹泪儿了。
一对60岁左右的夫妇,由人搀扶着,踉踉跄跄下到沟里,走近汽车。
面对着一堆残骸,二人上下左右看了半天,又围车子转了几圈,他们却说单凭这车看不出是自家的,还是去看看人吧。
一位年纪大些的交警问明那夫妇是黄权富的父母,便告诉他们,从车牌号上看,这辆车子肯定是黄家的。
一同前来的黄家族人,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车是黄家的不假,但不能肯定开车的人就是黄家人。
他们来这里,其中有两辆小车是借的别人的,就不是他们自己的。所以仅凭车辆不能断定就是黄家人出了车祸。
莫伟楠觉得他们说的有道理,此时不是辩理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见到人呢,看了之后再说吧。
于是,莫伟楠几个人开车前面引路,带领这些人奔往县医院。
20分钟之后,他们来到县医院太平间大门外。
那二十几个人都想进去看看死者。
那位年长的交警让他们派出代表,其他人外面等候。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那对夫妇从太平间里出来,一阵痛哭。
众人上前,七嘴八舌问询死者到底是不是自己人?
那位老年妇女一拍大腿,“人都烧没了,只剩下骨头架子,根本就看不出来是谁呀!”
那老男人也说到:“烧成那样,什么也看不出来,我们不敢断定就是儿子和儿媳。”
陪他们一同进去的另两个人,跟大家说:“这事儿我们也不要乱猜测,听人家交警队怎么说,也好判断到底是不是咱们的人。反正光看那骨头,啥也看不出来。”
或许是尸骸的惨状令他们心有余悸,也不免又掉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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