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付内部的矛盾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制定法律,完善的法律,这一步已经开始进行了,赵祯抽调修编新宪法的人选已经传到中枢院,其中不光有官员,还有一些赵祯特意召集的人才。
大宋的宪法是最为基本的法律规定,在此之后还要有各种各样的法律进行补充完善,把大宋的日常生活都包容进去,成为依法治国的开始。
人是自由的,但是要保障这一自由的权利就必须要去遵守法律。
工业要有工业的法律,商业自然要有商业的法律,其他的各行各业都是如此,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保障大宋的稳定和安全。
三才已经在边上候着了,瞧见赵祯招手便把准备好的文房四宝命人摆上桌,无论官家在那里,四周必然会有内侍准备好所用,一旦官家需要便能第一时间呈上。
眼下大宋的治安司已经设立,各地开始招募和考核治安人员,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大宋的律法,以前的提刑司继续保持提刑司的作用,但只是分管刑事,民事纠纷依旧归地方州府县的官员管理。
而接下来便是皇权下县,封建时代一直有一个传统,皇权不下县,但要想法制在大宋普及开,皇权就必须要下县,只有如此才能让法制深入人心。
县制自秦以降便开始出现,但再往下便是宗族,自治,各地的风俗不同,乡仪也不同,为了避免冲突,华夏先贤便利用宗族或是乡绅等分割了末端的皇权。
农村实行乡绅自治宗族自治,虽然不排除乡绅中也有土豪劣绅,但事实上并非后世人所想的那样环境不堪,恶霸横行,相反总体来说,乡绅,宗族的文明素质是比较高。
乡绅受过儒家文化思想的影响,是讲礼义廉耻的。如果村官出现流氓化倾向,不但农村的精神文明失去支撑,无疑也是农村基层治理溃败的表现。
自秦汉以来,中国历代王朝以县级政权为主导,以乡级政权为辅助,建立了以里或甲或保为最小单元去控制地方,这时候所需要的便是地方上的势力。
于是乎宗族、士绅、豪富等民间力量便成为皇权需要的支持,封建王朝的地方上需要大量的人手,但这又是拿不出来的。
地方上的宗族,乡绅,豪富便成为对基层赋税、治安、户籍、诉讼、教化等各方面的具体事务实行有效管理的人,这些人在地方上的影响力要远比后世人想象中的大。
也是因为如此皇权和这些人之间也存在了利益联系,皇权也能藉此从县继续向下延伸,进入千家万户。
而现在赵祯要把地方上的权利集中到朝廷的手中,让法制进入到人心之中,那就务必要和原本的利益集团产生撕裂也让原本存在千百年的制度产生破坏。
这也是赵祯暂时不打算对外用兵,或是采取迂回政策的原因,攘外必先安内,这话虽然在那个时代是错误的,但对于现在的大宋却是极为需要的。
这完全是两种状态,一个是外敌打到了家里面,自然应该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而现在却是大宋寰宇无敌,内部有些动荡,那自然应该攘外必先安内。
想到这里,赵祯忽然想起了那句名言: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