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言得看着他拎着散发热气的包子,翩翩走过我的窗前,脑海中又浮现三个字,书呆子。
“什么?桃花,你居然叫叶公子‘书呆子’?”庄子然大叫,本吵闹不休的全班顿时鸦雀无声。
我的眼皮跳了跳,愣愣转过头,眼睛圆睁着,丝毫未料到我竟然与庄子然心灵相通到这种地步,我脑子里想什么,她已同步知道,我有些心慌。
我怯怯得开口,“啊?你说什么?”
庄子然用谴责的眼神瞪着我,气鼓鼓的,这时坐我前面的林北北转过身来,用娇滴滴的嗓音说道,“桃花,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叶知秋呢,他才不是书呆子,才不是呢。”说着说着,她已经有了哭腔了。
我有些发懵,如梦初醒,“我……我没说他是啊……”
庄子然用粗壮的食指狠狠得戳了戳我的肩膀,“你还抵赖还抵赖,明明就说了,我跟北北都听到你说他了,你就是说他了。”
我的嘴巴泄露了我大脑的机密,并且还是在我未授权的情况下惹出烂摊子。我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摊手卖笑,“他确实….比较像嘛。”
其实我说的是事实,自从我13岁踏入美国国土后,我发挥了中国人出色的概括能力,最后总结出来,洋书呆们普遍都是白净邋遢,没发育似的瘦弱如竹竿,不像传统审美里的帅哥,普遍都是健壮小麦色。在我看来,书呆和帅哥是成反比的,比如帅哥胸肌发达,那么书呆必然胸肌萎缩;比如书呆必然聪明,那么帅哥必然愚蠢;比如帅哥在床上夜夜用下-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那么书呆必然是夜夜用上-半身的某部分努力,都很敬业。
这时林北北微嘟着嘴生气了,嗔怪我的轻蔑,“桃花你不懂别乱说,叶公子数学好物理好化学好英语好,他还很喜欢篮球,他运球技术虽然不太好,但他的姿势特别好看,最厉害的是,叶公子还会打网球,他虽然瘦,但是他有黄金比例,他特有曲线的。他还不骄傲,我在路上跟他打招呼,他都会笑笑,笑得可好看了。桃花你怎么去了趟美国,审美就这么往下掉呢,我不要跟你好了。”
我惊愕于林北北连珠炮似的反驳,由于我确实是个愚蠢的花瓶,尚不能迅速整理出叶北北话里的重点,于是只能楞楞得问道,“那….那他打篮球的时候还挂着钥匙吗?”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眼冒金星,原来身边的庄子然已把厚重的英汉字典砸在了我脑袋上,我痛苦得哀嚎了一声,认同了时下流行的一句话:一个成功男人身后必定有一群疯狂的粉丝。
我万万没有想到,此后的七年,我成为了那群疯狂粉丝中最疯狂的那个。
在进入这所重点中学的第十二天,我作为一个草根,突然一夜之间成了全校性的名人,因为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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