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州回来,郑灏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沐浴更新,他非常爱干净,倒不是说他大家公子才爱干净,而是他性格就是如此。比起他来,丽姝觉得自己是自愧不如,当然,郑灏也委婉的跟丽姝表示夏天要沐浴两到三次才够。
“夏日夜里虽然有冰,但早晨起来动一动,全身都汗,务必得多沐浴一次身上才清爽。”
丽姝则道:“我倒是想,可每日就得早早的去婆母那里请安,有时候还得去太婆婆那里去。况且,你早上沐浴这是你的习惯,我若早上叫水,旁人不知道怎样说我不检点。我若有一日真到随心所欲的地步,何必你吩咐。”
郑灏摆手:“罢罢罢,我说一句你说十句。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之前读书的时候是惯了的,你倒是不必。”
丽姝拿了一条腰带给他:“配这条腰带更好。”
郑灏接过来自己系好,又看了丽姝一眼,她倒是鲜活的很,没有那种相敬如宾之感,夫妻这样就是要如此。
傍晚,晚膳是在郑老夫人那里用的,郑老夫人很是宠郑灏,但也不是寻常人宠孙子那样没规矩的宠,当然在席间也是打趣似的问郑灏:“什么时候让我抱上孙子啊?我可是等不及了,也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福气。”
郑灏夹了一筷子鱼肚肉给郑老夫人,又笑道:“我才成婚多久啊,况且还有公事要忙,您就不必操心了。总而言之,我们会努力的。”
这一番话说的郑老夫人是不再多说什么。
丽姝想郑灏的话为何在家里有份量,一是因为他是郑老夫人的孙子,二是因为他的能力在家族受到认可。
他十二岁就已经是童生,十三岁中秀才,十九岁中举人,二十四岁中状元。
他有功名,即便不靠家里,仍旧能有此成就,所以他的话格外有份量。
但自己不能总依赖郑灏的这些能量,就狐假虎威,仿佛嫁了一个好男人,就已经到了人生的尽头一样。
丽姝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她要如何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呢?
现在对她而言巩固地位的方法,一个是生儿子,只要生了下一代继承人,她在这里才更名正言顺,二是自身要有能力,女子虽然不能科举,但也要能有名声。至于婆媳妯娌关系,反而对于她而言并非大头,因为婆婆再喜欢她,她无法生育又立不住,只有听话是不可能让人看的起的。
第一条,她现下正在调理身体,不逞能,连管家都没管。这样把身子骨调理好,不操心,能有身孕就最好了。第二条,她虽然擅长古琴,但是成婚后每日弹琴动静太大,画画她又太匠气,诗词歌赋她只是擅长,但诗词这种东西传出去容易让人曲解。就像吴夫人的二儿媳,写点什么总像是影射,婆媳关系极差。
倒是自己之前每次为了静心就写字,她的字儿一直都写的不错,尤其是仿卫夫人的字写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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