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彩凤,你那是什么眼神?!真的!真的不是痔疮!我很健康的!我不骗你!”
“……”
“好吧,不和你一般见识,继续讲,我最喜欢的颜色其实是粉红色,我就很喜欢穿粉红色的衬衫,虽然官方回答里面我都说我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因为那样显得稳重和神秘一点,更有男子气概些。我最喜欢的口味是草莓味的,冰激凌我只吃草莓味的,巧克力我也只吃草莓夹心的。好了,我说了这么多,轮到你了。”
“我?我其实没那么多喜好和个性,因为喜好和个性这个东西,也是当你有东西可以选择时候才可以培养起来的。我从小生活的并不都那么顺遂,只知道接受和利用所有能给我的一切资源。所以对于吃来说,我没有什么忌口的东西,几乎什么都吃。颜色?我也都喜欢。其余有什么呢?”我努力回想,那些能使我变得独特而区别于他人的东西,“哦,如果一定要说,那就是其实我不怕蟑螂也不怕蚯蚓啊蠕虫啊这种,小时候在山区里见的太多了,但是为了迎合大城市的口味,我现在见到蟑螂这些都会自觉的‘惊叫’一下,显得自己是个正常的女生。还有一次,初中时候吧,文音不带我出去玩,嫌弃我丢她脸,我挺生气的,后来我去抓了二十几只蛐蛐,塞她书包里了,不过后来听说她吓得哭了一整天,我觉得自己也挺坏的,之后又在她书包里塞了连续一个月的棒棒糖,可害她又以为碰到了暗恋她的变态偏执狂。哦哦,还有,我小时候看过一本童话,讲星星都是被人点亮的,在地面的人一层层的点亮直插云霄的高楼,最后便能点亮星星,我那时候刚到城市,对城市的灯光觉得非常神奇,一直觉得这是真的,后来说出去被同学们都嘲笑了。”
我一边说着这些过去的回忆,一边有些感慨。
阿成认真的听着,然后他把目光调转到我身上,打量了一圈,突然转身把背后柜子上放置的植物一盆盆移开,然后他朝着我坐了个‘过来’的姿势。在我还没预料到他下一步行动的时候,他就一把我抱了起来,然后他把我放到了那个空出来的柜子上面。
“你坐着说吧,我看你穿了高跟鞋,站了很久,已经累了吧,都在不断换脚切换重心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非常温柔。而此刻坐在柜子上的我,正好与站着他的视线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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