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水小王子的罪名是擅自使用经纪人,擅自签约英黄经济公司;过度进行商业活动,商业活动影响了正常训练,尤其是多出来的那部分没有经过领导点头,也没有上缴协会。
出来这个事情按照陈明亮的意思是迅速做舆论公关,不要让跳水队站到舆论的上风,不然你会很被动。
结果小王子不听,这会反倒是老实了。
他根本没有对抗组织的魄力,只能希望通过努力训练获取领导的谅解。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到了全运会就会教你做人了!到那时候就知道什么叫做一手遮天!
这就是主观项目的可悲之处,跳水,体操都是有明显的人为操纵痕迹的项目。
陈明亮的田径就一点都不怕,跑多少就是多少,你碰我就是你犯规,你瞎判我立刻投诉你。
在奥运冠军级别或者说顶尖运动员这一水平线上,拥有自己经济人团队的还有陈明亮和大姚。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
大姚远在NBA,蓝鞋已经放弃控制他了,跟他的分成协议也最开明最少,只有5%。
因为有了王大治的前车之鉴,蓝鞋不希望自己承受更大的舆论压力了,他们算是第一个比较开明的组织,毕竟大姚的主场在美国,霸占他的商业开发权也说不过去。
泳协就不一样了,不光是跳水,其他水上项目也是一样。
游泳协会一向都是唯我独尊的,宁可废了你,也不让你跳出我的圈子,在运动员的商业代理权这块那是严防死守。
后来有个叫包子的运动员就是生生被泳协废掉了,但是包子比较聪明,虽然退役了,但是商业价值还在,品牌商还是喜欢他。
其实奥运之后跳水皇后参加的商业活动更多,毕竟男运动员已经有陈明亮和刘飞人在了,跳水小王子也就是捡一点残羹冷炙。
女运动员里面,跳水皇后的代言和活动收入仅仅是比刘飞人少一些,远远超过了小王子。
但是她很聪明,及时上交了自己所签订的所有商务合同,让泳协来决定合同去留,算是认错态度比较好,成功上岸。
可是,小王子就那么点收入,肯定是不舍得拿出来的。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国家队处罚决定都出了,再拿出来也已经晚了。
很明显,这针对的就是陈明亮。
会长还是不做表态,不说赞成,也不说反对。
他毕竟是外来人员,不是从田协成长起来的干部,他之前支持让陈明亮自由发展妨碍了太多人的利益,众人苦陈明亮久也。
尤其是刘飞人就非常乖,田协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田协不也为他拿到上千万的代言了嘛。
“我不建议收回陈明亮的商业开发权,陈明亮对国家田径队是有功的,这样一位有巨大影响力的运动员,如果他跟国家队起了争执,我们并没有第二个人可以替代,跳水小王子就不一样,他就是孤家寡人,没有他,还有胡佳,胡佳获得了两枚奥运金牌,小王子只有一枚,还是团体赛,这才是跳水队的底气所在。”
“如果万一我们跟陈明亮翻脸了,我们还剩下什么,110米栏能够和100米,200米比吗?”
会长是不同意的。
“会长,我们不能姑息养奸!我们只是收回商业开发权,我们又不是要开除陈明亮,我们要的是他服从管理,现在陈明亮是尾大不掉了,我们推荐过去的商业代言他是一个也不接。”
“如果陈明亮不同意呢?”
“他会同意的,不然我们对他也进行处罚呀,我们对他进行一段时间的禁赛嘛,听奈克方面说,他们喝陈明的协议里面有要求的,陈明亮每年必须出席5次比赛活动,不然要赔偿违约责任的。我们只要禁止陈明亮参加比赛,他会屈服的。”
这个会议是闭门会议,陈明亮原来的中长跑教练已经退休了,现在他的团队又是自己请的外教团队,让亨廷顿过来参加国家队的会议是不可能的,他的老板是陈明亮。
结果正常会议变成了对陈明亮的批斗会。
除了会长大人,陈明亮在协会内部几乎举目无亲。
“既然这样,那投票表决吧,我个人是不同意的,但我尊重你们的意见。”
很快,陈明亮也收到了一封通知:关于《国家田径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写了,运动员不得私自签署中介公司、经纪人公司,不得单方面与企业签订协议,从事商业活动须由中心负责组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