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太强、地盘太大、太难抓的妖怪,我们也要讲究一个成本,主要是他也不进城……”
山君大概就是这一类了。而他之前抓住的狼妖,电得外焦里嫩的猪妖,大约也是在这一种。
所以,沈乐把狼妖、猪妖打杀,才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可以爽爽地拿到奖金?
“所以,老游就是第三种了?第三种又是什么说法?”
“第三种,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官方注册过,没有依法纳税,没有表达出意愿,在必要时接受征召的妖怪。”
顾玉林直视着沈乐的眼睛,坦然道:
“这样的妖怪,我们视为合作对象,我们欢迎它们进入人类社会,也愿意和它们进行交易——
但并不视为我们必须抛头颅、洒热血,去努力保护的对象。很不幸,您说的游先生,属于第三类。”
沈乐深深吸了口气,无言点头。
要让人类冒着危险,特别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援一个不在公民序列里的妖怪,就连他都说不出口:
凭什么?
凭什么啊!
都不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事儿了,老游为人类整体做了什么,要让人类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山君地盘去救他!
所以……只有我自己上了吗……
沈乐微微低头,沉吟不语。平心而论,他是不太想去救的:
你我本无缘,全凭你有钱。老游和他交情不深,要不是老游百般贴上来,想方设法帮他做生意赚钱,他和这只隼妖真没啥交道可打;
这样一个熟人,或者说,熟妖,如果挂了,他也没太大损失。充其量就是钱,而且还不是现钱,是未来可能赚到的钱……
但是,想到老游变成原形缩在树洞里,哀哀惨叫,一只翅膀无力耷拉着的样子,沈乐又觉得不忍。
老游现在,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了,如果他不去救,饿都能饿死。不管怎样,他也是为自己办事儿,才陷入险境……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种感觉实在不好,沈乐觉得,他如果放任老游死掉,什么都不做,自己这辈子都过不去!
他还想努力挣扎一下:
“老游在树洞里发现的这个植物,经过专业人士判断,是一种叫做鬼梦草的罕见灵草。
为了这种灵草,能组织一次行动么?
如果不够的话,老游在那里,信号受到了严重干扰,疑似陷入了一个阵法或者秘境——
这个阵法或者秘境里的其他财富,也归救援人员所有,这个报酬,能让特殊事务部门出动一趟,顺便救他出来么?”
他一边说,顾玉林和章秉信,就在一边啪啪啪啪,按着手机发消息。好半天,才抬头回答:
“抱歉,山君太危险了。人员的生命安全,到底还是重于财产——请您谅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