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左右,凌阳离开刘家,拒绝了刘建强要派司机送他去机场的建议,一个人漫步在港岛的夜空下,夜间港岛的气温有些低,空气中还有股海水的腥味。
一辆火红色跑车呼啸地从身边驶过,凌阳敢保证,开这种骚包跑车的,绝对是年轻人。
正这么想着,那辆红色跑车又忽然停了下来,并开始倒车,路面不是很宽,凌阳相当爱惜自己,索性站在路边不动,等对方倒车。
哪知,车子居然倒在自己面前,车窗自动摇下,“凌阳,你怎么走路?刘家明没有开车送你?”
一张精致的脸出现在凌阳面前。
凌阳双手抄在裤子里:“走路不好吗?至少稳妥。”
“稳妥是稳妥,”高明霞漫声道,“你去哪?我捎你一程。”
“不用了,我喜欢走路。”凌阳抄着手,往前走着。
“凌阳,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高明霞忽然冲他的背影喊道。
凌阳停下脚步来,转过头,夜色下高明霞看起来确实妩媚动人,但这双眼睛却带着功利与算计,骄傲和自满,习惯了张韵瑶那清澈不做作的水眸,这些沾染了世俗中人性最丑陋之气的眼睛,相当让人反感。
忽然间,凌阳连话都不想说了,只是冲她扯了唇角,又大步往前走。
“凌阳!”高明霞下了车,高跟鞋急促地敲在柏油路面上,她奔到凌阳面前,堵住他的去路。
“你还在记恨我是吧,毕竟,当年我确实是故意冤枉了你。”高明霞捋了一头大波浪卷的秀发,有几缕头发俏皮地缩在脸颊,更是增添了一种迷人的美。
她上下打量凌阳,看不出牌子的衬衣,领带已松松垮垮地扯开了,吊儿郎当地挂在胸前,西服挂在肩膀上,看起来有种落拓不拘的帅气。
大学时代,凌阳就是校草级人物,出了社会,十多年不见,还是如此帅,甚至比学生时代更加帅气。好些学生时代的校草级人物,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后,要么发福要么被时间刻上岁月的痕迹,长残长废。但凌阳是个例外,在他身上丝毫不见岁月沧桑痕迹,只是比以往更加英俊成熟,气质也是相当出众,让人移不开眼。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打探你的消息,去年与万克勤在京城碰了面,提起你,他说你混得很好。”高明霞轻咬着下唇,回想着万克勤对凌阳又羡又妒又酸溜溜的语气,“凌阳,他呀,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人家娶了一号的千金,这些年可过得风生水起呢,认识了不少顶级圈子里的公子哥,一呼百诺,很是威风呢。”
高明霞不知道当时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有复杂的,也有沉重的,还有些妒嫉和不可置信,那个她没有瞧在眼里,而对方也没把自己瞧进眼里的男人,怎么可能比她还混得好,还娶了张家千金,这怎么可能?一个孤儿,他怎么有这等本事?居然把一号千金给娶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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