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夜神有没有事,秦玉关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有事了。
这么多年来纸醉金迷、不,确切地来说应该是荒淫无度的安逸生活,不但让他在武力值这方面没有进展,反而开始退步了。
遥想当年,小秦初长成,那是何等的豪放,威风,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残魄黑刺下,几乎没有三合之将。
再看现在,他只是从二十多米的高空跳到树上罢了,就差点让砸断的树枝,把子孙袋给戳穿,成为新世纪第一个年过四旬后,才转行的太监。
他倒不是不怎么在意当太监——但毫无疑问的是,他那帮娇妻美妾,肯定不愿意他当太监啊。
如果他说什么都得当太监,那群正值四十如虎的八婆,肯定会给他亲手织就一顶顶的大帽子,把他给压死。
所以为了不被绿帽子给压死,他唯有强忍着火辣辣的剧痛,与胡灭唐一起,把那个冒牌女侍应生堵在了一个死胡同内。
绝对的死胡同啊,三面都是高楼大厦。
鬼知道,京华闹市区会有这么没品的地方,好像早就算到今天会有人在仓皇逃走时,能跑到这儿来。
“嘶哈,老胡,你自己能搞定吗?”
老秦倚在胡同口,右手捂着裤裆,疼地直打哆嗦。
“不能。”
胡灭唐胸脯急促起伏着,这是亡命追踪半小时的结果,声音却很平静:“我最多也就是能和她两败俱伤。你忍心,等你包扎完伤口回来后,却只能看到我的尸体吗?”
“当然忍心,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如果把老胡换成别人,听老秦这样回答后,肯定会被气的暴跳如雷,再也顾不上缉拿刺客了,先仗着身体没受伤痛扁他一顿再说。
不过老胡就是老胡,早就习惯了秦老七的卑鄙作风,直接把他这句话当做狗屁放掉后,皱眉扫了眼他的裤裆处,又回头看了看后面的环境。
老秦的裤裆处,已经有鲜血渗出来了。
看来这厮疼地打哆嗦,也不是完全装出来的。
毕竟受伤的地方,是男人最最脆弱之处。
老秦真要有个三长两短的,他那群如狼似虎的老婆,还不得疯了?
唉,由此看来,男人娶太多老婆也不全是好处。
猎狗追兔子时,慌不择路下的兔子,基本就是哪儿偏僻往哪儿跑,这也算是人之常情?
不管是不是,反正他们三个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人迹罕至的。
这个三面环高楼的胡同,其实是京华一处废弃的垃圾焚烧厂后。
焚烧厂刚建成时,可没想到城市扩展的速度这样快,只是找了个远离闹市的地方,就立即大干四化了。
垃圾场,就像火葬场那样,很少有人愿意来这儿。
尤其厂子后面,说是人迹罕至一点都不假。
不过这地方的环境倒是不错,老胡背后就是一大片的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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