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李南方醒来后,忽然想到了这句诗。
这句诗词,带有一种唯美的哲理性,能发人深省。
但用在此时李南方的身上,却带着浓浓地讽刺。
李南方黑色的眼睛,并没有发现光明,只看到了说不出的羞辱。
他居然被一个从没有被他正眼看起过的女人,给生擒活捉了。
说他从没正眼看得起过隋月月,一点都不假。
无论那个女人有没有把她的第一次给了他,又给他做了些什么,出于某种原因,李南方都没把她真正的放在心上。
充其量,也就是把隋月月化为比爱丽丝稍稍重要一点的档次罢了。
李南方接受隋月月,是因为她的可怜。
当初如果不是隋月月的父母,被连姐迫害后走投无路,李南方绝不会接受她的。
盖因他对这个女人,此前实在没任何的好感。
不说别的,单说隋月月帮着董君暗算闵柔那件事吧,对于这种为了努力往上爬,就不惜做任何事,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的人,李南方就深恶痛绝。
李南方帮隋月月,只是因为可怜她。
能懂得可怜别人的人,基本都是善良的——
善良的人,一般都没有好报的。
如果这句话有错,那么李南方当前的遭遇,又作何解释?
睁大眼睛看了足有三分钟,李南方都没看到黑暗之外,还有什么别的东西。
更听不到除了他的心跳,他的呼吸之外的任何声音。
他可能是在地下。
好像是在一座坟墓里,空气中弥漫着带有腥气的霉味儿。
在哪,其实都不重要。
无论是在天堂还是在坟墓里,李南方都不是太在意。
他在意的是,他的——腿。
醒来后的这几分钟内,李南方不敢去想象他被麻醉之前的刹那,听到了什么声音。
他希望,在黑暗中发现光明后,能确定当前是一场梦。
很可惜。
这不是梦。
是现实。
残酷的现实,迫使李南方不得不去回想,他被麻醉之前,所经历的那些事。
他被隋月月活捉了。
代表隋月月的大科勒,应该很佩服他,无比虔诚的希望,他能成为月姐的一条走狗。
不然,他的双腿就会被锯掉。
笑话。
真是天大的笑话!
李南方是谁啊?
他可是龙腾十二月中老四谢情伤的亲传弟子,是七星会所花夜神的丈夫,是青山南方集团的创始人,是东洋南方组老大上岛樱花为之痴迷的心上人,是京华贺兰家大小姐的正牌情夫,还是岳家主处心积虑也想搞到枕边的——等等,等等。
总之,无论是哪一个身份,都是让别的男人羡慕,嫉妒到死的。
就这样一个牛比到不行的男人,怎么可能会给被他看不起的女人,去当走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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