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方在大海上昏迷那么久,还能活着来到大卫哥的城堡内,绝对是多亏了杨逍。
但这厮非但没有感激人家,反而惋惜当时他不是清醒着的,不然肯定让大卫哥毙掉杨逍。
趁他病,要他命!
杨逍再厉害,在大海中漂流那么久后,身体也会极度虚弱,休说是大卫哥这种狠人了,就算是小孩子拿把刀,也能轻易把他刺个透心凉的。
可惜的是,大卫哥并不知道杨逍是谁。
只会以为他是和李南方一伙的,救上来后立即挂吊瓶——
一百多海里的路程,已经足够得到营养补充的杨逍,在游艇靠岸后恢复几成体力,立即翩然离去的。
李南方没觉得,这样想有什么不对。
正如杨逍总是告诉他,他早晚会死在他手上的那样。
既然这样,李南方还有必要和他客气吗?
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不过诛杀杨逍的最佳时机已经失去,李南方再怎么惋惜,也是无济于事了,唯有先把他抛到一边,把身体调养好了再说。
怀着浓浓地惋惜,李南方刚走进洗手间内,就从壁镜里看到了个胡子拉碴,半截披肩长发,脸色苍白好像乞丐似的家伙。
“挖槽,你谁?”
李南方被这人吓了一跳,却接着醒悟了:“这不是玉树临风的李南方,李老板吗?乖乖,怎么会变成这样子了?”
他变成当前这副乞丐样子,很奇怪吗?
一点都不奇怪。
别说是他了,就算换成任何一个男人,在流落到海外大半年后,也会变得胡子拉碴,头发疯长的。
以前李南方没注意,那是因为陪伴他的三个大人,一个婴儿,都是不长胡子的。
每天睁开眼就是这几个人,模样从来都没改变过,所以在李南方的潜意识内,他也是以前的玉树临风样子。
直到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后,才知道岁月是把杀猪刀这句话,可不是随口说着玩的,真能改变人啊。
“其实李老板这样子,也挺帅的。但我不想这么帅,以免招蜂引蝶。”
自恋的梳拢了下头发,又揪了下满嘴的胡子后,李南方打开了淋浴。
他在被救上来后,急需救治,无论是大卫哥,还是医生,都没打算给他洗澡刮胡子理发的。
所以他的精神稍稍恢复后,就觉得浑身皮肤绷的难受。
这是因为海水里的盐分,在海水蒸发后滞留在了他皮肤上。
索性盘膝坐在地板上,任由温暖的清水从天而降时,李南方闭眼开始考虑,他失踪的这大半年内,他那些“故人们”,现在怎么样了,又是做了些什么。
这些问题,以前在小荒岛时也想过。
不过那时候他想的并不多——想多了,心疼啊。
依着他对那些故人的了解,基本能猜出他们会在他“死后”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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