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万美元,这价格对于一个广告导演而言,确实不低了。
或者换句话来讲,像许鑫这种导演,就算是一部电影的片酬,也就这么多。
这部《约翰·威克》,他的片酬其实才七十万美元。
已经很高了。
而如果不是他才拿了金熊,可能七十万都拿不到。
毕竟对于好莱坞而言,一个一部电影都没拍过的导演……哪怕是制片人认可,也不会开出特别高的片酬。
那不现实。
电影尚且如此,广告就更别提了。
众所周知,广告、MTV导演,在导演圈里的地位也都是处于底层的存在。
好的导演拍电影,中等的导演拍电视剧。
最没能耐的人,才去拍一些最多三五分钟就能结束的短片。
不仅仅在好莱坞如此,其实在国内也是一样的。
广告和MTV导演也就配忽悠一下那些傻乎乎的愣头青,但凡有点见识的小明星都不会理睬这种没啥实力的导演。
而在国内,一部MV或者一部广告,给到该导演的片酬也就是几万到十万左右。如果是投资特别大,能请到一线明星的广告,可能片酬要更多一些。
但也就是小六位数,不会更高了。
好莱坞更是如此。
只是他们的工资待遇更高一些。
但一百五十万这个数字,也已经是超高那一档了。
如果单纯按照广告导演的水准,肯定开不到这么高。而能让宾利这边哪怕带着点日不落帝国的傲慢,都愿意给出这个价钱的原因,在许鑫看来应该就两点。
一来,好像……沃尔沃这个广告比自己想象中要更火一些。
二来,这群吃老伦敦炸酱面长大的人,似乎真的不差钱?
不过第二点原因有些站不住脚。
也就是属于瞎捉摸的层次。
可不管怎么说吧,除了宾利那种“我先验货,后给钱”的代言人条件以外,无论是这顿饭的畅谈氛围,还是宾利开出的价格,许鑫至少不反感。
但他也没直接答应。
就像是老钱说的那样,他也不着急。
货比三家再说呗。
哪怕他刚刚入手了一台宾利,并且开着还真不错。
至于那所谓的“考虑请自己成为代言”,对许鑫而言反倒没什么特别大的吸引力。因为在那股方便的新鲜感度过之后,他想了想,发现自己这二年无非也就使用了几次这种车辆服务。
聊胜于无。
哪怕没有这项服务,地接团队也能把这些事情做好。
反倒对他没什么吸引力了。
于是,“等电影结束再考虑”成为了他的托词。
维持住了大家良好的畅谈气氛,一直持续到结束。
但实际上,许鑫还是低估了这群广告商的反应动向。
罗伯特,就像是一个开始。
接下来的几天,奔驰、宝马、本田、雷克萨斯、甚至还有大众的另一个品牌斯柯达,都找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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