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野者,广野君郦食其,也就是如今天下最著名的段子‘高阳酒、徒’的主人公。
只不过,这王唤对郦食其进行了再加工。
也就是文人最常惯用的伎俩——春秋笔法。
在他所编的这个歌舞里,郦食其穿着儒服去见高帝,面呈天下大事被刻意的篡改和修改了一些高帝的话语。
特别是最终,郦食其命丧齐国时的歌词,让刘彻听得有些想砍了这个渣渣的脑袋。
这句歌词是这么唱的:高阳酒徒起草中,长揖山东隆准公。入门不拜骋雄辩,两女辍洗来趋风。东下齐城七十二,指挥楚汉如旋蓬……
再配合前面的故事和唱词,就生生的将郦食其变成了儒生。让其成为了儒家的代表,变成了儒家有功社稷,儒家思想就是好的证据。
但问题是——郦食其几时说过自己是儒生了?
就算郦食其是儒生,他用的也不是儒术,明显就是纵横家的长短纵横术。
这王唤却是好不要脸,生生的掰扯着,嫁接着,想要洗白儒家在楚汉之争时扮演的不光彩角色。
要不是刘彻脾气好,换了康麻子或者十全老人,这王唤全家都得被砍头!
但即使如此,刘彻也不会坐视这货肆意歪曲。
所以,等到歌舞唱毕,听完那最后的唱词,刘彻就微笑着拍着手掌,对窦太后和薄太后说道:“善!乐曲编的不错,故事也不错!”
窦太后和薄太后,到底是女性,也不知道这些歌词之中的弯弯绕,她们只知道好听、好看,见到刘彻也喜欢,于是薄太后道:“皇帝喜欢就好!此乐舞,乃是长乐宫黄门侍郎王唤所作!皇帝既是喜欢,不若赏这王侍郎一些东西……”
刘彻闻言,笑道:“自然要赏!”
“王侍郎可在?”刘彻笑眯眯的问道。
旋即,就有一个中年文官,高兴的出列拜道:“臣,黄门侍郎王唤拜见陛下……”
“王爱卿,果然是一表人才,乐曲、歌舞和唱词,都是编的不错……”刘彻打量了此人几眼,发现他倒是生得不赖,至少在汉人眼中,属于那种伟岸大丈夫。
身高七尺五寸以上,体格也很强壮,且面相斯文,留着非常得体的髯须。
对汉人来说,这样的男子,才是理想之中的美男子。
至于什么小鲜肉啊之类的生物,只有那些闲得无聊的贵妇才会喜欢。
“赐布帛十匹,金五铢一百……”刘彻微微笑着。
王唤闻言,喜不自胜,拜道:“臣幸蒙陛下厚遇,隆天重地,死无以塞责!愿狗马以填沟壑,余愿足矣!”
这是正常的中低级官员得到皇帝赏赐后的表态,刘彻听了只是一笑,然后道:“不过,朕今日听爱卿这歌舞,总觉得,最后的唱词稍稍有些不足……不如朕给爱卿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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