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4章
第二天,清晨。
林轩、秦诗诗在晨曦中,早早起床,开始了新一天的晨跑。
云雾缭绕的山腰,常年四季,如同一条丝绸缎带,缠绕在云雾山山腰处。
氤氲薄薄的云雾之气,呼吸清新的空气,神清气爽。
一年如一日,林轩、秦诗诗从萧湘雅苑,到云雾山,晨跑是两人的日常。
林轩尚未入赘秦家之前,他亦是保持着晨跑的习惯。
对于他而言,跑步不仅是简单的锻炼那么稀松平常,而既是放松,调节身体机能的一种方式,而且也是思考诸多重大抉择的关键时段。
跑过能够促进血液循环,能够让人冷静,理智下来。
哪怕他以修炼《仙医诀》为主要提升身体机能的手段,但是,跑步同样不可或缺。
修炼《仙医诀》提升修为之时,是静态地思考,冷静方式。
而跑步,则是动态地思考,更为理智的方式。
他入赘秦家之后,出乎预料,竟是没想到,秦诗诗也是喜欢晨跑。
最开始,由于林轩与秦诗诗之间的那种貌合神离的关系,他只能每天跟随在秦诗诗身后,以一定的距离,跟在秦诗诗身后。
一方面保护她安全,另一方面也是陪同。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三年之久,他才得以与秦诗诗并肩而跑。
到现在,两人已然是心里默契,达成共识,心照不宣。
每天趁着天幕泛起鱼肚白,林轩从衣柜里,替秦诗诗取出洗得干干净净的运动装备,挂在床头。
等她睡醒起来,穿好装备,两人便是出门,开始运动。
很是稀松平常的日常,却成了两人最为快乐的时光。
除了晨跑之外,便是林轩日常地接送秦诗诗上下班,是两人处于幸福的时刻。
彼此相爱的两个人,一开始的抑或轰轰烈烈的爱情,最终,不过是化作彼此陪伴、彼此守护的习惯。
习惯,是两个人相爱的最终坚守。
因为习惯了彼此,所以无可替代。
纵然秦诗诗,亦是渐渐地非林轩不可,没有人可以取代他的存在。
越是这样一点一滴,被他无微不至地照顾,越是习惯依赖于他的好。
“诗诗,接下来,我要离开深市一段日子......”
两人跑到云雾山山巅之后,在拉伸着腰肢腿脚之时,林轩打定主意,决定告诉秦诗诗,他要去一趟南蛮荒山。
尽管从东方第一战神张司镇那儿,拿到了关于玄灵芝、龙血朱果、玉骨仙兰、万华天髓,这几味药材的地图碎片。
但是,唯有他自己去一趟南蛮荒山,抑或是碰一碰运气,能否找到这几味药材。
从张司镇所言,想要找到这几味药材,仍是悬而未决的事,是需要契机以及机缘的。
秦诗诗“啊”了一声,露出了讶异之色,旋即,微蹙眉宇,低吟问道:“你要去哪儿?”
林轩眺望着远处,通往南蛮荒山的方向,指了指,“去一趟南蛮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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