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好鞋,拧住门把手,推门就走。急躁的、高昂的吵闹声顿时如揉皱的废纸般被抛得远远的。我可能也发烧了(也?),脑袋有点痛,但我知道忍一忍就能过去,告诉谁都没用,因此只是不断地往学校赶。
走得累了,我也醒了。
逐渐转醒的第一秒,我就立刻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我正紧握着什么东西,睁开眼一瞧,竟然是另一个人的手,右手,比我稍小一点,体温却更高,掌心贴着掌心,热乎乎的,我的虎口正好圈着对方的拇指。
这只手往上是一截白皙的小臂。里包恩蹲在床边,这个高度让我刚好侧躺着也能与他对视。他没有穿外套,也没戴帽子,黑领带松松垮垮地系在暗橘色衬衫的领口,袖子则被挽到了胳膊肘。相比起雷打不动的西装三件套与神戳戳的cosplay服,这一身显得相当日常居家。
我的大脑待机了两秒,看着他眨了眨眼,才意识到睫毛带着点湿意。这位严格的保镖很快开口道:“好了,你要握到什么时候?”
脑门后知后觉地泛起一丝疼,我不答反说:“你是不是又敲我了。”
刚睡醒的声音果真没什么力气,甚至有点哑。我不适地闭上嘴,闷闷地清了清喉。
里包恩一哂,“不然你也没那么快醒过来。”
是喔。我就说做梦做着做着怎么会头痛。我嗯了一声,由于眼睛酸涩,便又忍不住眯起来,顺便把他的手拉到眼睑前遮光,把脸埋到他手背边,毫无自觉地想再赖一会儿床。
然而下一秒,鼻子就被无情地捏住了。我瞬间皱起脸,但还能苟一苟。
“起来,懒虫。你答应过黑田今天下午去她家玩。”
“我知道……”
“起来!”
“嗷!好痛!”
他到底是我保镖还是爹啊!
我捂着被弹了一下的额头,最终灰头土脸地从床上坐起,里包恩才从容地起身离开。我摸索半天,摸来手机一看,竟然都十二点多了。
离我定的闹钟恰好还有五分钟。我删除了闹钟,再赖也睡不着了,便慢吞吞地爬下床,抬起手抹了把脸,眼角周围还残留着几分濡湿感。
糟了。
我在洗漱时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迟钝地感到不好意思起来。
……我该不会在里包恩面前做噩梦还做哭了吧。
虽然同居碰上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仍然颇为心虚,说到底,就像这次把人家的手当成过山车安全带把手握住一样,我也不知道我做梦的时候现实里还会干什么好事。
因此,我把自己捯饬清楚后走出卫生间,谨慎地看向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小保镖。
“我没说什么奇怪的梦话吧?”我问道。
面对着我慎而重之的目光,里包恩抽空瞥来一眼,语气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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