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剧烈的炙热从对方的刀上沿着长剑传到手掌心,拉巴特只觉剑柄象是被烙红的铁一般,手已经被烫得通红。
“当啷”一声,拉巴特长剑坠地,是魔剑士!拉巴特心中震骇。一般修习斗气者是不可同时修习魔法的,就是说他吸收不到魔法元素。而反之,魔法师也同样不能聚集斗气的。但魔剑士不同,他们可以将魔法元素与斗气完美结合,使得斗气更加具有威力,并且还可以掌握一些简单的初级魔法。很显然,眼前的这个小白脸是火系的魔剑士。魔剑士极为稀少,若非天赋异禀,又怎么能够颠覆常理。众人的齐声惊呼,惊醒了拉巴特,他眼睁睁地看着那把象是弯月一般的华丽到极致的刀斩向自己胸膛,大脑顿时一片空白。
“完了!一切都结束了!”拉巴特束手待毙,在那电光火石的刹那,他闭上了双眼。
许久,身上也没有任何感觉,这让拉巴特十分吃惊,睁眼看去,只见杨风刀已回鞘,正笑嘻嘻地看着自己。
原来杨风在那一瞬,见拉巴特长剑落地,立时便收了刀,刀刃与拉巴特的胸膛只有0.01厘米的空隙。其实杨风本就没有杀意,为一只已死的野兽叫屈,也不用取人性命。再说自得到李斯特的斗气之后,第一次与人交手,竟有如斯威力,他自是心花怒放,如此心情大好,又怎会杀人呢!
惊异过后,拉巴特半跪下来,自己这边的人对他言语侮辱,而他却大度地没有伤害自己,这让他多少有些惭愧。“英雄不杀之恩,拉巴特感激不尽!”
杨风呵呵一笑,扶了拉巴特起来,道:“我怎么算得上英雄!不过看你们行事暴戾,忍不住多事。我们又没有深仇大恨,何须性命相搏!”
两人客套了一番,互通了姓名之后,杨风问起他们为何捕杀野兽。拉巴特道:“风兄弟有所不知,那拉夫多拉兽连皮带骨也卖不到五十金币,而它头颅中的晶石却值两、三百金币,我们神羽盗贼团上下百多口就指望着它卖了钱填肚子哩!”
杨风皱起眉头,心想怎么是盗贼!他向来讨厌盗贼,虽然他自己没被偷过什么东西,但他曾亲眼见过一对乡下夫妇,带着重病的儿子到省城来医治,却在公共汽车上被人扒了钱袋。两个乡下人惶惑无依,就那么坐在车站抱头痛哭。是以杨风对盗贼极是厌恶,此时听拉巴特居然大大方方说自己是盗贼,心中觉得很是古怪,在他的时代,贼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难道此盗贼非彼盗贼?
想到这里,杨风问道:“盗贼团是以何谋生的?为什么不做本行而要来打猎呢?”
拉巴特见他皱眉头,便已猜到他想什么了,再听他这样一问,心中更是了然。“莫非阁下以为我们的本行是窃取他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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