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我们老约翰最终以110枚红水晶成交了。
我掏出一个高冰料,又从里面拽出达尔文,在他幽怨的眼神里数出十个红水晶后,悉数递给了老约翰。
老约翰笑的十分灿烂,他将钱收回口袋后,问:“对了,你们需不需要武器?矿区可是个兵荒马乱的地方,靠嘴皮子是站不稳脚跟的。”
对于锐器我没有多少想法,毕竟我还是更习惯用边角料。而当我了解到老约翰店里竟然有买子弹后,十分心动,但是深思熟虑一番,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原因很简单,老约翰跟炎夏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作为雨林区的内应,说不定他已经收到了枪支丢失的消息,我如果只买子弹不买枪,很可能会引起那些人的注意,这样做有些得不偿失。
我们跟老约翰去了一间小木屋里,老约翰找到两个黑色头套扔到我们怀里,道:“把这个戴上,一会儿我联系人来运送你们,记住,在车上什么话也不要说,不然吃亏的可是你们。”
达尔文狐疑的问了问头套,皱着眉头道:“冒昧问一句,头套前主人还健在吗?”
我甩了甩上面的不明物质,没好气道:“有的戴就不错了。”
我们戴上头套后,就坐在了床上了,老约翰又嘱咐了我们一遍,关门离开了。
房间一片寂静,不多时传来了达尔文的声音:“叶,你想好了?矿区比雨林区要危险百倍,这次过去说不定就是九死一生了。”
我道:“你中文水平还挺高,什么词都能整出来——放心吧,你要是想现在离开,我不拦着你。”
“哼,我才不走,你还欠我十五块红水晶呢。”达尔文嘟哝道:“还有一件衣服,等老子有钱了,一定要买一件毛料最柔软的麻布衣。”
沉默了好一阵,外面传来了老约翰跟一个人的交谈。
“老板,那两个人就在里面了。”
“你确定这两人能干活?老头,我可警告你,老子这一天过得很不好,要是我不满意......”
那人说着就推开了门。
我听到来人的声音有些眼熟,好奇的掀开头套,没想到跟来人撞了个正着,顿时就愣住了——因为老约翰找来的人正是我刚刚打劫过的唐撇捺。
“你怎么把头套摘了!”老约翰一看就急了,道:“老板,这生意我不做了!我这就去给你找两个精壮......”
“慢着!”唐撇捺打断了他的话,我放下头套,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拿不准他现在是什么态度,心不由悬了起来,空闲的手慢慢放向了后腰。
“那边要得急,这两个人还凑活。”唐撇捺道:“就他们了,我相信寥哥那边会很满意的。”
“能让廖老板开心,也是我的荣幸......”以往神气的老约翰在唐撇捺面前卑躬屈膝,一副伪军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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