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妈妈聊完后,我就回房间休息去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反正这群人醒酒还需要一段时间,索性就披上外套走出了门。
下楼后,我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尽管关于水晶岛的印象已经很淡了,但我还是生出一股恍若隔世的感觉。
窦清霄住的地方距离我们家其实并不远,我转了几条街,很快就来到了我家附近,我本想回家里看看,没想到走到路上竟然看到了一个老朋友。
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跟在一位面露凶相的痞子旁边,那个痞子身上的纹身是九头蛇,我觉得有些熟悉,仔细一想,自己在广增的万豪见过这种纹身。
而女人则是杨娇,她是林依人的闺蜜,经过许多事后,男朋友也从病狗变成了彼得陈,被人当做货物一样被送来送去。
看样子她又找了个林帮的男朋友,我虽然不知道她一路上是怎么过来的,但我也没兴趣了解。
本想就这么离开,没想到杨娇也认出了我,她高声叫道。
“叶欢——你是叶欢吗?”
我叹了口气,缓缓转头,面无表情道:“什么事?”
看到我的脸后,杨娇显得更加激动了,她扯了扯旁边的痞子,道:“亲爱的,我跟你说的那个人就是他!要不是他跟林依人,我怎么会落到现在这个下场。”
一边说着,这个女人对我露出的怨毒的眼神。
我开始明白每个人的命运并非全是必然的结果了。
那个痞子显然十分警觉,他念叨了几遍我的名字,盯着我道:“小子,你该不会就是林少一直念叨的那个叶欢吧?”
林少?林轻候?
我现在勉强还算在暗处,并不想过早的暴露在他们视线里,就摇了摇头,道:“你误会了,大概只是同名而已。”
我想的很好,杨娇虽然也算是侧面参与到了麻城之变中,但她的位置太低,根本就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在她眼中,我仍旧是那个可以被欺负的小人物,所以她才会露出那样的眼神。
而但凡是痞子这样的人物,小算盘打得都很响,顶多放几句狠话就算了,打起来的可能性不大。
我想的很美好,但现实很残酷。
痞子似乎误会了我话里的意思,以为我在示弱,于是便从怀里掏出一截甩棍出来。
我盯着他的动作,在水晶岛待久了,看到别人从怀里掏出的既不是金卡也不是手枪,还有些小不适应。随后就看明白了痞子的意思,不由叹了口气。
看来不论是在什么地方,争斗都是无法避免的啊。
“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不过你敢惹我的宝贝,那就没办法了。”痞子冷笑的冲我走来,指了指手上的纹身,道:“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装傻充愣,顺便还‘惊慌失措’的向后踉跄了几步,问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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