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庄周遭的田地已经收割完毕,大片的空旷土地上,五骑奔驰是比较醒目的,哪怕是下着雨。
李云他们距离农庄还有四百多米,这边就有人发现了。
“骑士长,有半个小队的骑兵过来了。”
“嗯?”有着一双豹眼的男人怔了一下,随即道:“让邓肯和坎贝尔带着他们的人手过去,战斗阵型,只要不是我们的人,就给我杀!”
“是。”
很快,农庄这边就集结了两个小队的骑兵,共计22人组成的三重锋矢队列从李云五人的斜侧面冲了上去。没有迎头顶上是因为已经来不及把马速提上来,没有冲起来,对冲会很吃亏。
而侧击,则将问题丢还给了李云他们。若李云他们直冲,就要遭受侧面而来的打击。拐弯,之前的速度就没有了。
短短的几秒时间内,李云做出了选择,奔冲的五骑,就如同心有灵犀般突然齐齐跃起,且不是寻常的纵跃,而是在竖纵斜身,等落地时,方向已经完成调整,马身只是因为惯性扭了那么一下,就由直线改成了50度角的斜线。
邓肯和坎贝尔看的眼神一缩,邓肯心道:“都是骑士?”
坎贝尔则眼光更老辣,直接给队友送情报:“群力!”
群力可以代表暗骑士的一种特征类型,也可以指所有具备‘主副一体、高度协同作战’特征的群体。
北地生活的刀锋狼,就是典型的群力,一个核心、一帮助攻,助攻买肉,核心收割,哪怕遇到熊、虎也照样敢杀给你看。
骑兵们一听群力,就知道杀核心才是重点,驾驭坐骑有意识的将己方最强的锋锐,对准李云。
也就在这时候,李云这边已经展开攻击,双臂两次展射,第一次是飞刀,第二次是棺材钉,前慢后快。
结果飞刀基本不是走空就是被成功格挡或打飞,棺材钉骑兵们则连一枚都没能躲开,下意识的应对飞刀、导致失去了躲闪或格挡的机会、
柿子拣软的捏,只是一瞬间,八名骑兵就交代了,有四个尚在马上,另外四个则直接落马。
而在李云对面,充当锋矢的邓肯嗜血的舔着嘴唇,一脸狰狞。由于下雨泥泞,他没有佩重装,也没有用骑枪,而是骑士剑。
“给我死!”大喝声中,邓肯的骑士剑闪着璀璨的光芒,以一种优雅而又凌厉的姿态和角度在战马交错的瞬间抹过李云的腰腹。
李云没能躲开,他也躲不开!
双方对冲时间很短,两波投掷消耗了他大量精力和气力,他没有办法在之后还能好整以暇的应对邓肯的攻击。
他甚至都没有做出反击,不是不能,而是没有勉强使用半吊子的反击,将出手的机会押后,为下一轮攻击做更充分的准备。
嗤啦!李云身上的重皮甲被切开,然后是身体。
两人错马而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