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吃不了这么多,因此,对于大多数野味,刘新明都会带到镇子上卖了,还别说,这一个月赚的钱竟顶的上去年好几月的工钱。
既能赚钱,又能干自己最喜欢的事,刘新明整天乐的合不拢嘴,打猎打得更勤快了,只要有功夫,一准上山打猎。
今天的晨雾有点大,郁郁葱葱的山林沉林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脚踩在松软的草地上,刘新明密切注意着四周的情况,内心却是一片宁静,这片幽静的山林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在这里,他比在任何地方都觉得安心。
突然——
前方的草丛中传出“窸窸窣窣”响动,刘新明眼睛一亮,顿时来了精神,端起猎枪,轻轻拨开眼前的草丛,小心翼翼朝前看去。
一头肥大的褐色野猪映入眼帘,野猪正用巨大的长牙顶着土地,将土壤翻开,吃掉里面的草根。
“好家伙!”
刘新明眼睛贼亮贼亮的,眼前这头野猪比前天猎到的大了足足一倍不止,粗略估计应该在七八百斤重上下。假若将这头野猪带回去,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想也没想,刘新明扣动扳机,对着野猪的脑袋就是两枪。
“砰——”
“砰——”
刺耳的枪声惊动了山林,刚刚度过黑夜的小动物受到了惊吓,惊慌失措之下,四处逃窜,山林中传出一声接一声的扑腾声。
打完两枪,刘新明习惯性的将猎枪扛在肩膀上,这才不慌不忙看向自己的猎物,只是当他的目光落到野猪身上时,顿时大吃一惊。
本应该被两枪打死的野猪竟然没死,反而瞪着一双血红的眸子,死死盯着刘新明,长满獠牙的大嘴中喷出一口口热气,前蹄不停地刨着地面,而在它的脚下,正掉落着两颗子弹!
“真他嘛邪了门了,竟然没打死?”
刘新明有些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事实,呆在原地愣愣的看着怒目而视的野猪。
自己的猎枪是黑市上淘来的二手货,据传闻是美国进口货,威力极大,别说是一头野猪,哪怕是一头牛,也会被一枪打穿脑门而死。
刘新明愣在原地,可野猪却已经被激怒了,虽然那两枪并没有贯穿它的脑门,但是也将它打得生疼,因此,野猪怒了!
四蹄使劲一蹬地面,野猪践踏着草地向着刘新明冲了过去,四蹄敲击着地面,发出咚咚咚的沉闷响声,就仿佛地面上跑着的不是一头野猪,而是一辆坦克。
终于,刘新明被这闷响声惊醒,望着朝着冲撞过来的巨大野猪,脸上浮现一丝惊恐,被这么巨大的野猪冲撞在身上,即使不死,也会被尖锐的獠牙给开膛破肚。
情急之下,刘新明连忙抬起猎枪,对着野猪再次开枪,可是,这头野猪的皮仿佛铜皮铁骨一样,弹夹中的子弹都打光了,愣是没有一枪打穿野猪的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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