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化外人相犯,同类自相犯者,自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依法律论。
简单来说,就是:外国人犯事儿,如果相同国家老外相互之间的事儿,那就照他们的法律处理;如果牵扯其他国家老外,或者唐人,那就按照唐律处理。
可封建王朝时代,所谓的法律,不过是王家的法而已。
基本上,所有法律都被政治裹挟,不存在独立于皇权的法律。
在王朝强盛的时候,或许可以硬气一下。
可到了衰弱的时候,统治者根本不敢硬起来。
而这些外邦人自然而然的就硬气了起来。
载:
大历七年正月甲辰,回纥使出鸿胪寺劫坊市,吏不能禁止,复三百骑犯金光、朱雀等门。
是日皇城诸门皆闭,慰谕之方止。
秋七月癸巳,回纥蕃客夺长安县令邵说所乘马,人吏不能禁。
大历十年九月戊申,回纥白昼杀人于市,吏捕之,拘于万年狱。其首领赤心持兵入县,劫囚而出,斫伤狱吏。
这段儿记载的大概意思是,来唐出访的回纥使者在长安横行不法,朝廷束手无策的情形。
嚣张的回纥人,在大唐首都肆无忌惮的抢劫。
结果皇帝的意思是派遣使者太监安抚,各种好言相劝,极尽安抚,希望他们不要破坏回纥与大唐的情谊,不要侵犯大唐的尊严,否则回纥可汗也会惩罚他们的,并表示明日会代表皇上前往鸿胪寺客馆给他们赐宴。
一番软硬兼施后,回纥使者才表示自己无意冒犯大唐的尊严,愿意约束手下将士,让他们各自回到城外驻地去,不再侵扰长安士民。
此次事件好不容易安抚平息下去,刚过半年,到了七月份,又有回纥商人公然闹事,打砸抢劫。
一帮回纥商人连带着手下,竟然在街市上袭击了长安县令邵说,连邵说骑的马都被他们抢了去,县衙的衙役根本对付不了他们。
等到了到了大历十年,又是几个回纥人大白天在长安街市上就敢杀人放火,捕快将他们捕获下狱后,他们的首领竟然带了一帮兵丁直接冲到万年县衙劫狱,打开牢门,直接抢人,连带着将看守牢房的衙役们砍伤好几个。
而回纥使者敢这么做的依仗,就是他们协助朝廷平息了安史之乱,自此居功自傲,认为大唐朝廷衰弱,不过如此,事实上,即便行事如此嚣张,皇帝也不敢问罪回纥,只能装作没看见,甚至还得派遣使臣给回纥赔礼道歉。
而此时,距离大唐立国才不到一百四十年。
此前。
为了夺回长安,收复失地的时候,唐肃宗因为拿不出太多的钱,就许给了回纥人合法劫掠的权力。
收复长安以后,回纥人要按照约定进城劫掠,这时候还是皇子的唐代宗就拜倒在回纥叶护的马下,说如果现在纵兵劫掠,对收复洛阳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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