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列侬最后也加入合唱。
几人配合相当默契,反复将这首歌演练,很快就掌握了一首新歌。
歌是好歌,不过乔尼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没有架子鼓,否则会更好听。”林戈悻悻地说。
休息室里没有架子鼓,想要配上鼓点就得到外面,不过现在外面已经是夜场时间,正是观众最多的时候,很不适合让他们练习曲子。
“是需要加入鼓声。”
其他几人也都点头称是。
缺少鼓点的歌曲,总是不带劲,那种感觉就好像菜里忘记了放盐,虽然食盐一点都不起眼,可是起到的作用却相当重要。
意外得到一首好歌,约翰列侬也不急着“毁尸灭迹”了,而是继续翻看第二首歌曲:“白色棺材?”
跟第一首歌不同,这首歌有名字。
从它的名字来看,应当是斯图受伤前,在练习贝斯的间隙写下来的歌曲,只不过这名字怎么看都有些不详意味。
也许这就是艺术家的通病,不是疯子就是精神抑郁。
约翰列侬拿着稿纸轻声念道:
“我躺在白色棺材里,”
“穿过快要收获的农田。”
“我躺在白色棺材里,”
“穿过缓缓流着的溪流。”
“我躺在白色棺材里,”
“穿过清新静谧的树林,”
“疯狂的野狗叫着,”
“抬棺号子唱着,”
“我被送到斯蒂克斯的河岸上…….”
听着这首充满死亡、痛苦和不详意味的诗句,大家心中都有种不明而厉的感觉,“原来这就是艺术家啊!”
艺术家内心深处想什么,他们无法确切了解。
但是通过这首《白色棺材》的诗歌,却能够管中窥豹看到一些东西,即便是如此也让人无法真正理解。
“这条斯蒂克斯河流在哪里?”林戈的关注点还是跟其他人不同。
约翰列侬解释说:“斯蒂克斯是希腊神话的‘冥河’,在这里是一种象征死亡的比喻,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水葬什么的。”
配上旋律后,这首歌曲怎么听都浑身不舒服,让人感觉皮肤上爬满了蚂蚁,既痒又挠不到。
“这歌太怪了!”乔治先放下吉他不弹:“有些音符根本弹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