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震一直惦记着要报仇,回到镇上之后就把他堂叔一家狠狠地打了一顿,并且就像当初他堂叔对待他和他奶奶一样,将他们赶了出去。
他的堂叔一家被赶走之后日子过得很凄凉,高震一直都知道,乐见其成,他的堂叔一家在外面说自己的坏话,说自己克父克母,这些高震也都知道,却没当一回事。
肉的日子比当兵舒服多了,至少天天有肉吃,高震就在镇上安了家,后来年纪渐长,还钱买了个婆娘回来打算留个后。他买的婆娘是大户人家的主母出来的丫头,长得非常漂亮,却不是个能过日子的人,一直嫌他粗鄙不说,还哭哭啼啼地不让他睡,他懒得哄人又做不出打女人逼女人的事情,后来干脆就只当家里多了个吃白饭的了。
结果半年过去,这个女人以前的主家的少爷竟然找来了,原来这个女人找机会给跟自己有私情的少爷去了信,那个少爷还惦记着这个美貌丫环,就找来了。
高震收了那个少爷给的钱,就让这个少爷把女人带走了——那个少爷给的钱不少,他反正不亏。
那个女人不见了,外面的流言就越来越多,很多人都觉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懒得管,因为他觉得家里放个女人挺麻烦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这么过了七八年,却没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肉的时候,竟然会有个女人冲出来主动提出要做他的婆娘。
高震对谭春娟是有印象的,他记得这个女人刚嫁到镇上的时候时不时地来买肉,后来买肉的次数却一年比一年少,这两三年都成了整个镇上买肉次数最少的人了,反倒是这个女人的丈夫,他时常看到那人在酒馆喝酒吃肉,还愿意拿出大把的钱帮别人还欠他的债。
他有点可怜这个女人,但当时并没有别的想法,还以为这个女人是在开玩笑,直到这个女人紧接着又说她和两个孩子被扫地出门了,只想要个住的地方。
他的祖母当初要是有人收留,不用住在那破破烂烂一直漏雨的破庙里,想来也能多活几年……而且,他认识那个女人身边的孩子,那孩子曾经找到他想要给他当学徒。那时候他其实有些意动,只是还没答应就碰上姚天豪穿着衙役服过来,这个孩子二话不说就跑了。
他答应了收留这个女人,去衙门过了户籍。
他占了他堂叔一家留下的财产,肉也每天都有进账,并不缺钱,收留这个女人也只是觉得多三张嘴吃饭也没什么,然而刚走到桌前就有人递饭碗过来的感觉竟然出奇的好,这个女人做的菜还异常的美味,要知道,他之前做肉都是直接煮熟或者放在白菜萝卜里面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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