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发展到今天,北区已经被打造成了一个非常完善的黑帮驻地,法尔科内家族的城堡位于哥谭海拔最高的一座山的半山腰,对除了蝙蝠侠以外的所有哥谭人来说,这里都是易守难攻。
而其他十二家族的所在地,也都围绕着法尔科内家族的城堡,北区的其余地方则是服务于这些黑帮家族驻地的产业链。
哥谭北区,里奇庄园中,一位系着白色围裙棕色卷发和酒糟鼻的太太端着托盘,快步往楼梯上走去,她来到二楼的一个房间,门口站着两个年轻的警员,但她却对此没有表现出惊奇,而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对他们说:“先生们,要来杯水吗?”
“哦,不了,谢谢,但你现在不能进去,里面正在查案。”
“我知道,我知道……”那位太太点了点头,但似乎还是想往里面张望,她在托盘底下伸出一只手,递给警察一卷美元,那个年轻的警察咳嗽了两声,压低声音说:“我知道你们很担心……”
“这说明了什么?”戈登双手叉腰。
“说明这是一个非常凶残的杀人狂,他把一个人活活锯成了两半,在过程当中他不顾里奇的挣扎惨叫,就这么把他从头到脚的锯开了。”
“同时,他应该拥有相当大的力量,里奇身高1米86,体重80公斤,完全制服他已经很困难了,更别提在他还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把他锯开。”
“而让我感到疑惑的地方就是,这次的手法和前两次完全不同,我甚至怀疑我的推断是不是错误了,这到底是不是一个连环凶杀案?”
“从逻辑上来讲,第一个受害人劳伦斯死于钉十字架,凶手用楔子钉进他的四肢、心脏和脑袋……”
“第二个受害人霍克死于斩首,第三个受害人死于被锯成两半,这都是耶稣十二门徒的死法,尤其是把人锯成两半这个死法,如果不是为了还原奋锐的西门的处刑手法,不会有人用这种费时费力的手段杀人的……”
“但是这起案子又和前两起完全不同,前面发生的两个案子,劳伦斯的体内检测出麻醉药物,也就是说,他是先被麻醉,再被钉死,在被钉死的过程当中,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霍克也是同样,他先被人绑起来,然后被一刀砍掉了脑袋。”
“但按照常识来讲,如果一个人拥有用这么凶残的方式杀死里奇的力量,那他完全没有必要去麻醉劳伦斯,也没有必要把霍克绑起来。”
“劳伦斯也算强壮,可毕竟是个老年人,霍克身高很高,但比较瘦弱,这两个人都没有正值壮年的里奇强壮,杀手拥有一个人制服李奇并把他锯开的力量,却非要画蛇添足的先把那两个人制服住,再杀死他们,这很奇怪……”
“或许,里奇的死是两个人配合作案呢?”
蝙蝠侠微微摇了摇头,他说:“在我所学到的犯罪心理学课程当中,大多数连环杀人案的案例中,凶手都是一个人,并没有其他人配合作案。”
“除了是因为两个相性刚好一致的精神病碰到一起的概率很低之外,大部分会犯下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对于作案和杀人这件事都有一种特殊的痴迷,他们对杀人案有自己独特的理解。”
“他们既在乎犯案的结果,也注重作案的过程,甚至十分享受引导警察做出错误判断、看到专家猜疑困惑却得不到答案的过程。”
“并且,他们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这份快乐,他们认为没有人能完全理解他们,他们或许会利用一些无辜的路人来达成自己谋杀的目的,但是绝不会和任何人真心实意的合作。”
“他们享受那种一个人戏耍全世界的快感,不会让第二个人知道他们的全部计划,或者帮他们动手,更别提还做的这么粗糙……”
戈登抿着嘴看着蝙蝠侠,他说:“这话听起来可不像是能在心理学课本上学到的。”
“这确实不是从课本上学到的。”
“你的语气让我想起一个人。”戈登叹了口气说。
“那你为什么没有请他过来?”
“因为我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在根据案发现场分析情况,还是……在透露他的作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