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这些产业提供保护,驱逐找麻烦的人,遥控手底下的小团伙去揽客,当一些争抢客户的矛盾出现时,他们也会发生小规模的火并,但基本都是躲在车子后面用手枪开两枪,很少有动用大规模火力的。
再往上,就是人数多达几百人的大黑帮,这些黑帮就到达了另一个层次了,他们当中的每一个都有至少一个赖以生存的特殊产业,布鲁斯发现,这些该死的黑帮竟然还做到了产业细分。
到了几百人的规模,他们往往控制着至少一条走私链条或者有一条完整的种植、提炼和销售的产业链,又或者掌握着一条红灯区绝大多数的产业,一些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在某个地区的某种产业中做到了垄断。
到达这种层次,他们每天所能攫取的利润就已经达到了一个颇为惊人的地步,而同样也产生了饱和。
再向上的,就已经不能够被称为黑帮了,而应该被称为家族犯罪集团,统治哥谭的十二个黑帮家族,除了掌控在他们话事人手中的核心武力,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需要亲躬的生意,他们要做的,就是遥控这些大黑帮,每个黑帮家族的手下都有几十或者上百个大黑帮,分管着不同片区的不同生意。
法尔科内在建立十二家族的时候,以十二种不同的产业,让他们各自有所侧重。
而法尔科内则高居金字塔的顶端,向所有家族和黑帮发号施令。
在对于这些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当中,布鲁斯发现,哥谭这看似混乱无序的规则,实际上是一个相当牢固的金字塔,财富被从犯罪产业一层层的提取出来,然后再由最顶端的进行再次分配和生产。
在这样的循环当中,哥谭产生了自己独特的生态系统,铸造了全美最大的犯罪产业聚集地。
同时,布鲁斯发现,和他想象的不同,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讲,这座城市的产业架构竟然还该死的健康,不论是各层级产业体量的分配,还是所谓的产业聚集地划分,竟然比全美绝大多数的城市做的都好。
随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布鲁斯一点点开始怀疑自己的初衷,因为他发现,哥谭虽然很邪恶,但其实并不贫穷,民众的生活水准也不低,除了很危险之外,这里的人还挺有钱的。
布鲁斯在游历美国的过程中,也曾研究过美国各大城市人们的生活水准,他发现,哥谭这座该死的城市里绝大多数人生活的水准,竟然还超出及格线很多。
布鲁斯在医院的探访过程中,认识了一个从要冲城来的老人,人们管他叫“来福枪”。
来福枪本来是要冲城的人,不过他的女儿嫁到了哥谭,嫁给了一个黑帮的小头目,这个小头目被人恶意陷害,他的女儿也差点儿遭受不幸,接到女儿求救的来福枪,直接拎着一把老式来福枪,冲到了哥谭,几枪就干掉了那些想要陷害他女婿的黑帮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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