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疼痛,戈登的脑子反而越清醒,他知道这么跑下去,不过几分钟就得被人追上,他忍着剧烈的疼痛,用一只手臂死死地捂住胸口,另一只胳膊因为中枪也血流不止。
戈登循着记忆里的路线,跑到一个公寓的后门,这里的后门门锁坏了,常年关不严,他用一只胳膊使劲的拽了拽门锁,胸口上的伤让他的每个动作都产生难以抵御的疼痛,戈登的呼吸声开始越来越重。
很快,大门被拽开一个缝,戈登不算高大,体型也不壮硕,刚好能够从那个缝隙中挤进去。
进去之后,他仍没有停,而是三步并作两步的爬上一小节楼梯,扯开最近一个走廊的窗户,然后拼命的爬了上去,再把窗户关好,躲在二楼外突出来的一个屋檐上。
听到底下撞门的声音响起,戈登咬着牙,顺着屋檐滑下去,直直的掉落在一个雨棚上,好在他仰面滑下去的时候,鲜血并没有留下痕迹。
掉落在雨棚上之后,戈登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翻身下去,让底下的垃圾袋把他盖住,过了一会儿,他听见楼里的脚步声消失了,对方并没找到他,似乎是离开了。
戈登躺在一堆垃圾里,他感觉自己的每下喘息都带着浓重的血腥味,那发子弹伤到了他的肺部。
他的手臂因为失血已经有些麻木了,但他依然能清晰的感觉到他中指上的订婚戒指,他的体温正在逐渐和冰冷的金属戒指融为一体。
他回想起和芭芭拉说分手时,芭芭拉那一脸不可置信、伤心欲绝的表情。
他想,芭芭拉说的是对的,他就是个蠢货,一个无可救药的蠢货,一个永远也学不会变通、一个活该孤独死去的蠢货。
戈登感觉到一股难以抵御的寒冷袭来,紧接着,又是从身体内部涌出的暖流,跌落时额角被磕破的鲜血顺着他的额头流了下来,流进了他的眼睛里,把他的视野染成一片鲜红,又蒙上了一层黑雾。
很快,哥谭就又下雨了,今天的这场雨并没有什么特别,就如同哥谭的每场夜雨一样,细密又冰冷。
戈登的意识逐渐朦胧,就像一只躺在深渊里的困兽,这从高空落下的情人泪,无法拯救他逐渐流逝的生命,但这让他想起爱人眼泪的雨,却让一种更加坚定的情绪从他心中涌出来,他想。
如果他天生就是个学不会变通的蠢人,宁可在这泥沼中耗尽所有鲜活生命,一颗心像死硬的顽石。
那就让他独自死在这里,让腐烂的风吹过他的枯骨,直到带走他活着的痕迹,然后在面对这无尽黑暗时,最后一丝灵魂依旧负隅顽抗,不肯跪下。
戈登想——
那就让他在这里,以一敌万,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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