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肯定啊。格雷特摊手。
就像从酒里提炼出酒精一样。那些复杂的芳香物质构成风味的成分,什么酯质啦,什么杂醇油啦,统统被留在原地。一口闷下去,就像喝了一口燃烧的水,味道?那是什么?
而那些血族们认为是风味的成分,格雷特估计,多半是什么甲状腺素、肾上腺素、雄激素、雌激素之类的,也都是溶解在血浆中的。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www.adouyinxs.com 。请牢记。血细胞被分离出来,冲洗一遍,血浆全部去除。然后,再按比例兑林格液
对不起,那肯定寡淡啊,什么味道都没了。这还不如高纯度伏特加呢,起码还冲。
但是喝还是能喝的。赛贝什子爵一小口一小口,珍惜地抿完了一杯血液,皱皱眉:
“喝还是能喝的,嗯,和新鲜的人血不能比,但是也还不错了。你不知道,有时候出门在外,没带血奴,又找不到好的狩猎对象,吸到的血那个臭啊”
格雷特:谢谢,我并不想听,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你们狩猎、吸血的一百八十种感想,可以不要告诉我吗?
很明显不可以。赛贝什子爵嘀嘀咕咕,唠唠叨叨,喝一口血,说两句话。好不容易灌完,又忽然长叹一声,像颗土豆似的蹲在了地上。
格雷特:“这又是怎么啦?”
“这些做法我都没想过为什么会做成这样,我都不懂”赛贝什子爵抱头呜呜:
“我们不是最懂血液的种族了”
这个虚名有啥好骄傲的?
格雷特完全不懂。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趁火打劫:
“所以要不要参与我的研究?参与了,研究出来了,你们还是最懂血液的种族!第一作者,我加你一个!”
“好!”
土豆发芽,抽条,长高。赛贝什子爵重新跳起,摩拳擦掌:
“我们从哪里开始?”
从验证血型开始。或者说,从验证血族也有血型开始。格雷特对此还是有点把握:血族,虽然是不死生物,曾经也是人类。既然是人类,那么,大概,也许,可能,也会有血型?
何况他们还有排异反应。这也是一种验证,不是吗?
赛贝什子爵皱着一张脸,伸出右手。嘟嘟囔囔,不停念叨:
“亏了啊亏了啊,为啥要让你抽我的血啊早知道今天做这个,我带个后裔过来,让你抽他的不就完了嘶!你轻点啊!”
“我已经够轻了”格雷特面无表情,在他右手手肘内侧左按右按,右按左按。又不是我想用力,你这肱静脉怎么瘪的,不太按得到啊!
好在他的手艺不曾丢下。急诊急救,开通静脉通道什么的,逼急了总要上手,不能总是等着护士们来干。按了一会儿,终于摸准位置,一针戳入静脉。
然后。
然后。
格雷特看看针筒,看看针管里汩汩而出的液体,再看看赛贝什子爵。您这血不对啊!
从血管里抽出来的液体,颜色怎么淡成这样啊!
我治过的病人,血红蛋白跌到30的,都没这么淡啊!你这是拿一滴血兑5毫升生理盐水打发我了么?
在他疑惑加控诉的目光之下,赛贝什子爵苍白着脸,一扭头:
“看我干什么?血族的真血,不是那么容易取的!你给我点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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