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做生意对顾易来说只是附带的,他还是更喜欢演戏和创作带给自己的成就感。
虽然作品是好作品,但能不能产生更大的价值,也要依托于顾易的名气,如果顾易在籍籍无名的情况之下拿出了《西游记》,拿出了《蜘蛛侠》,能不能卖出去还是两码事。
就算能够卖出去,能卖多少钱也得再进行商榷,又或者是运气很好的卖出去了,但由于自己没有名气,在和开发公司谈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到时候人家再改成剧本的时候,重新编写的乱七八糟,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像是自己前段时间认识的那个名叫爱和陈醋的作者一样,虽然本人在的圈子里已经名气很大了,但是版权卖出去也依旧干涉不了剧本如何改,也管不了导演那边的骚操作。
但如果自身有影响力,自然就有和人谈判的筹码。
所以不论如何,顾易还是得好好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然后再通过名气出发实现多面开花。
Spider man的拍摄正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其中有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是由顾易本人来完成的,但如果带上了一定的危险性或者难度过于高的话,就由替身来完成。
反正只要身材差不多,穿上蜘蛛侠的战衣再做出同样的行为举止,里面是谁也看不出来。
其实顾易并不反对用替身,因为很多动作确实是由替身来做,效果更好。
哪怕有人在剧组开机前一年就能得到消息,包括在拍戏的时候也可以不断的练习,但是就武术或者是舞蹈这一方面,如果之前都没有怎么接触过,那肯定比不上人家武行或者舞蹈替身十几二十年的苦练。
替身真正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此,顾易不喜欢的只是那种明明可以自己拍,但连到都不愿意到的人,文戏上还得让替身和其他演员对戏对台词,主打的就是一个钱收了,但活儿由替身来干。
自己最多就是露一露脸,摆几个pose,做几个正面的动作和表情。
但在拍摄的时候,顾易还提前去找导演请了个假。
因为再过段时间,新蜜蜂乐队的其他人就会过来,然后他们要去上格莱美。
格莱美是美国本土最具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音乐奖项,颁奖典礼的会场在洛杉矶的斯台普斯体育中心。
所有获奖的歌手或者组合又或者是乐队都要在现场表演,另外他们也会邀请一些曾经捧起过格莱美奖杯的前辈来串场歌唱。
而且除了其中10%左右的大奖之外,剩下的提名和奖项都会提前告知给获奖者,这也是为了获奖者有个准备。
毕竟他们都是要登台表演的。
而且在现场那10%的奖项上,包括被提名者也要登台表演。
这一次,他们正式被那边通知获得了最佳摇滚歌曲、最佳流行歌曲以及最佳摇滚和最佳流行的歌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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