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时间不短了,这哥们不怎么给他打电话,或许是写网文的作者都比较宅,社交圈子小。「修哥,没吵你吧?」
「没。」
「有个事我想给你说一下,关于的,你现在方便吗?」
穿着拖鞋来到桌边,丁修给自己倒了一杯凉白开水,喝着水道:「方便,说吧。」「是这样的,鬼吹灯我打算完结了。」
电话那边,张木野吞吞吐吐说道。
「你是作者,你定,该完结就完结呗。」
说起,丁修有一段时间没看了,最近忙着拍戏,没时间。
「是这样的,我这一部不是马上完结了吗,我想写第二部,开启新的篇章。」
「好事啊,
一招鲜吃遍天。」丁修笑着说了一句,想到什么,说道:「你是有什么难处吗?」要是这么简单的话,张木野就不会是这个语气了。
「修哥,真的很感谢你把我的捞出来,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对你一百个感谢,但是第二部我想自己写。」
鬼吹灯之前是买断给丁修的,他拿买断价格和电子订阅,写书以来确实赚了不少钱。不过比起丁修的出版费,他这边就有点小巫见大巫了。
除了出版分成,听说丁修这边还卖了几个版权,都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如果是自己写的话,这些东西就是自己的了。
人往高处走,他也想多挣点,没机会没实力的话就算了,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
鬼吹灯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再写第二部是不缺读者的,写的好的话,版权也能卖。稍微有点过不去的是丁修这边。
两人要是单纯商业关系,他也不会怎么为难了,合约上写的是鬼吹灯的买断,他现在完结重新开新书完全没有问题。
大不了新书就换个名字,不会和之前的鬼吹灯有版权纠纷。
问题是当初丁修以读者的身份把他捞起来的,那会鬼吹灯也不赚钱,丁修就是单纯喜欢而给他买断。当然,他也可以说,这么些年,他帮丁修赚钱了,光是版权就赚了几百万,大家谁都不欠谁。
但是,在沙漠里人家给你一瓶水,你不能说回到城市后买一瓶还给人家就说扯平了,良心过不去。「我想在魔都买房,而且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的事·····」
听着那边断断续续的凄惨,丁修没有打断,等张木野说完后才道:「理解,是该为自己考虑了,你也不用不好意思,人之常情嘛。」
「当初买断你的,单纯是我喜欢看,并没有想赚钱的心思,我也不差这点钱,行吧,要写第二部你就写,等发书了记得跟我说一声。」
「谢谢修哥。」张牧野暗自吐了口气:「改天你到了魔都我请你吃饭。」「可以,我这边还有点事,回头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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