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关于邀请函的游戏,可以说成功了一半。
娜塔莎在第一次出手的时候,成功把那位知名的博客作家迷的神魂颠倒,并且,在娜塔莎言语的引诱下,出于‘男人ongoing想要在女人面前出风头’的奇怪想法,他拿出了那封属于自己的邀请函,对着娜塔莎炫耀了起来。
娜塔莎顺理成章地继续奉承他,将他哄的晕晕乎乎。
然后,她悄悄地制造了一点儿小混乱,比如,绊了一下路过的客人,趁着那位博客作家被吸引开注意力的时候,成功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邀请函,换掉了真的。
然而,另一张邀请函……
这里暂且不用再次详细的去复述经过了。
但要知道的是,虽然维尼同样搭讪成功,可娜塔莎本来就是带他出来玩的,并没有想利用他来完成什么任务。
所以,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告知他邀请函的事情。
另一张邀请函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落空了。
无知无觉地维尼,除了得到一杯牛奶,和赢回来的赌金外,并没有特别的收获。
但他玩的挺开心,在回去的一路上,都在兴奋地念念叨叨着:“乔治真的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绅士,他明明不算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依然很吸引我。你们注意到他的穿着没有?非常精致,他的衬衣领子和袖子露出的比例,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而且,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就是性格太传统了,这一点儿从他喝马提尼的时候,就能明显看出来,老派传统的家伙们,总是鄙视那些基酒选择伏特加的人。只有他们的喝法,才是‘martin. gin(马提尼,基酒用琴酒),不要伏特加,加一点儿苦艾,搅拌十秒左右’,对了,他这里说的是搅拌,又一个细节!通常摇晃的动作会让一些微小空气颗粒进入,让马提尼看起来浑浊,所以,那帮老古板,坚持地认为,马提尼必须搅拌,而不能摇晃。”
“哦,那他如果遇到英国的一位叫詹姆斯邦德的特工,大概要打上一场了。”
鹰眼克林特忍不住随口调侃了一句。
“vodka martini,medium dry,shaken,not stirred”
(伏特加马提尼,干度适中,摇匀,不要搅拌)。
娜塔莎非常自然地念出了某个著名英国特工,每次去酒吧时,都会对酒保说出的一句话。
“咦,你也认识他?合作过吗?”鹰眼诧异地问。
“没合作过,但碰上过一两次,是位知情识趣的帅哥。”娜塔莎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鹰眼立刻眯起眼睛,觉得其中一定有故事,但娜塔莎笑了笑后,并不想继续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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