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到这里,王思锐的态度就已经很明显了,这件案子要秉公审理,虽然会给帝国政府带来一定的麻烦,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却又是帝国政府狂刷声望的一个好机会。
甚至,这种方法刷出来的声望,效果要远远的超过打一场胜仗所取得的效果。
案件的敏感度如此大,又事关重大,所以,这一次的**官,将由袁世凯亲自出任。当然,其实最高法院的院长,就是整个国家最大的法官,按照法律规定,他也是有责任出庭审理案件的。
只不过介于职位的问题,袁世凯出庭审理案件的机会并不多,而这几个月以来,袁世凯除了在建设各地法院之外,也没少研读那些法律文书。
当然了,现在袁世凯每次一见到立法院那边的人就恨不能一脚一个,全将他们给踢回老家养老去。
短短十个月,不到十一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已经审理通过了两千多条大小法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甚至有个闲的蛋疼的立法员提出了建议,要求立法院对官员建立一套不同的法律制度,原因是官员因为自身职位因素,所以一旦他们选择了犯罪,影响往往将会更大,所以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听说立法院那边已经去征询皇帝的意见了,只要皇帝同意了,他们就会将这件事情提上议程。
好吧,其实立法院通过的没一条法律,作为**官的袁世凯,都必须要熟记于心,不说一问就百分百的说对,但至少也要知道这条法律属于民事还是刑事,在哪一个章节里。
所以,袁世凯整天不是忙着处理法院的事情就是忙着背诵法律,忙的头脚不着地的,对立法院那帮永远不嫌事大的家伙又怎么会有好脸色看?
袁世凯看着下方的众人,摆出一副严肃的表情,一身黑色严谨的汉服,让袁世凯不怒自威。
袁世凯拿起了桌子上的小木锤子,跟以前衙门里的堂木属于一个性质,反正是王思锐让搞的,那就搞呗?轻轻的敲在下方的木板上,宣布正式开庭。
而后,书记员先是宣读了法庭纪律,一旁的监督员则将整个流程记录了下来,当然,记录的内容不需要那么详细,他只需要记录下几点几分,**官宣布开庭,书记员在什么时候宣读的法庭纪律等等一系列的程序步骤,主要是监督审理流程是否规范,或是跳跃审理之类的。
法庭纪律并不长,只有寥寥几条,前面是不准随意大声喧哗,不准吵闹动手等等,还有就是原被告双方必须要尊重法庭判决意见,如有不服,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这一点书记员特别表明,如双方不服判决,将由皇帝陛下亲自审理此案。
因为这次的案子就是最高法院审理的,在往上的话,那就只能是皇帝亲自去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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