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格格巫的大食人首领,若是没有带马木留客骑兵进入到交趾的话,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被佛巫两家联手弄死。
可他带了马木留客,有绝对的实力震慑佛巫两家。
佛巫两家,就只能通过他们的影响力,慢慢的消磨大食人。
大食人九成九会在他们联手针对下慢慢消亡。
“对我大宋而言,无论谁吃亏,都无关紧要,我们都能从中得到好处。大食人弱一点最好,他们要是不受搓,如何求我?不求我,我怎么谋划智慧馆剩余的书,怎么将大宋替换下的军备高价卖出去?”
三方宗教的斗殴,依照着寇季的心思在发展。
只是安南军进入到了交趾以后,因为三方宗教的斗殴,停滞不前,不符合寇季的心思。
寇季略微思量了一下,对中年男人吩咐道:“你回去以后,派人给曹利用传话,让他别闲着了。让他带着人去交趾闹腾一番,大肆的搜刮一番,再离开。”
中年男人听到这话以后,笑了,“曹将军手下如今兵多将广,他进入到交趾以后,一定能征得更多的城池。”
寇季翻了一个白眼,“他此番出击,只许劫掠钱粮,不许攻城拔寨。有别人替我们去送死,我们没必要让自己人上去死磕。
等他们打到两败俱伤的时候,才是我们真正入局的时候。”
中年男人闻言,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道:“曹将军说了,交趾,在他眼里根本就不值一提。只要您点头,三年以内,他一定将交趾王的宝座,送到您面前。”
寇季没好气的道:“我知道曹利用手里的力量不弱,有力量跟交趾李朝搬一搬手腕。可我要交趾的地和交趾的女人。
我们以后要统治那一片地方,背一个屠夫的名声十分不利。
屠夫的名声还是交给他们去背比较好。”
“只要交趾的地和女人?”
中年男人略微有些发愣的问道。
寇季瞥了一眼,“你在交趾待了那么久,不会不知道交趾男人是什么德行。”
中年男人听到这话,脸上的神色十分精彩,“他们一个个都是懒汉,放在我大宋,那是人人嫌弃的。当乞丐,估计都会饿死。
交趾那真是一个好地方,那里的稻米,一年两熟、三熟。
哪里的人,往地里撒一把稻米种子,根本不需要管,就能收获吃不完的粮食。
那么好的地方,让一群懒汉站着,简直是糟蹋了。
属下有时候看到他们懒散,恨不得拿刀剁了他们。”
寇季摊开手,“所以啊……我要他们作甚?留下他们的地给我们大宋百姓耕种,留下他们的女人给我大宋那些娶不起妻的百姓们生孩子,不好吗?”
“好!太好了!属下要娶六个!”
中年男人激动的说。
寇季一脸愕然的盯着他,“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好色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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