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交趾依旧很热,大家都恨不能赤身果体行走,可李常杰却顶盔带甲站在宫门外。
他是交趾大将,早些年狠心阉割了自己,于是就扫清了最后的障碍,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
从脱离中原之后,交趾的城头变幻大王旗,忠诚就成了一个珍贵的品质。
把自己阉割了,自然就会获得君王的信任。
李常杰此人对自己够狠,为了前程就一刀割下去,他的弟弟也是如此,于是李家渐渐声名鹊起,成为显贵。
那些人看到李家如此兴旺,难免就会效仿,于是不少人家都狠心阉割了自家孩子,准备送进宫去碰碰运气。
李常杰感受到了些目光,他偏头看去,就见宫门右边的阴影下,十余个男子正畏畏缩缩的看着他。
守宫门的军士笑道:“太保,那些都是阉割了自己,想进宫来求个事情做。”
李常杰的目光中多了些阴霾。
太监让他获得了权利和信重,但也让他多了自卑。
午夜梦回时,他会不自觉的伸手去摩挲下方,然后悔恨就会泛起。
权利和男人的象征该怎么取舍?
李常杰也很矛盾,但最终还是觉得权利更重要。
一个内侍出来,躬身道:“太保,陛下请你进去。”
李常杰再次看了右边一眼。
那些自行阉割的男子都堆笑起来,有人甚至起身拱手,看那模样分明就是准备好了召唤,愿意为李常杰效力。
这是什么?
李常杰跟着内侍进宫,看着那些殿宇,突然就笑了起来。
这就是权利带来的好处,我怎能舍弃?
李常杰的腰杆渐渐笔直。
等见到李日尊后,李常杰发现这位帝王的面色有些凝重。
“宋人击败了西夏人,辽人好像也吃了亏……”
李日尊的胡子很是乌黑亮丽。但神色凝重,声音低沉。
“消息来得太晚了,若是早知道宋人击败了西夏人,那上次的伏兵……”
李日尊抬头,那双眸子幽深,就像是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
“当初就该多派些人去,而且应当派出最精锐的军队去,一举击溃宋人,如此方能一战定乾坤。”
几个文官不安的动了动身体,仿佛是有虱子在官服里爬动着。
李常杰看了他们一眼,不屑的皱皱眉:“陛下,臣早已查清楚了那日的情况。宋人领军的乃是宰辅曾公亮,但临阵指挥却不是他,而是一个小小的翰林待诏。”
“翰林待诏?”
李日尊笑了笑,“宋人没有大将了吗?竟然让一个翰林待诏来指挥军队作战,还是说这位翰林待诏是宋皇的宠臣?除此之外朕无法想象曾公亮怎么会把指挥权拱手相让。”
一个文官笑道:“正是。若是臣率大军出征,别说是翰林待诏,旁人就别想指手画脚。”
此人的话里有话,李常杰心中冷笑,说道:“那人叫做沈安,乃是宋人那边新近出现的一个少年臣子,诗词出色,文治武功都有很有功绩,深得宋皇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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