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说了,她托出了她的故事,原原本本的。她说,只因为酒,因为天雨,因为寂寞,因为陈元有一副忧郁的嗓音。说完了,陈元望着她:“你还在爱你那个姐夫,是吗?”
她点点头,看着他。“你呢?”她反问:“还在爱你那个小小的女孩?”
他也点点头。从此,她和陈元成了好朋友。每晚“下班”后,陈元常常送她回她的住所--一间租来的套房。她也会留他小坐,却决不及于乱。他们是好朋友,是兄妹,是天涯知己。两人都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感觉。一天,陈元拿了一张报纸,指着一个《寻人启事》,问她:
“这是在找你吗?”她看着报纸,那是一则醒目的启事,登在报纸的第一版,用红框框框着,里面写的是:
“碧:
忏悔莫及,相思几许?
请即归来,永聚不离!
云天”
她抬起头来,淡淡的笑了笑。
“是的,是在找我,已经登了一个多月了,我早就看到了。”
“为什么不回去?”陈元问:“既然你爱他。”
“回去,是老故事的重演,”她说:“有过第一次的爆发,必然会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这爆发会一次比一次强烈,最后,我仍然只有一走了之。”她低低叹息。“我不会回去了,永远不会回去了。没有我,他们或者还会快乐,有了我,他们永不会快乐。”
陈元瞪着她。“那么,你以后怎么办?你预备当一辈子舞女吗?”
“我没有想过,”她茫然的说:“走一步,算一步吧!我需要钱,供给我妹妹念高中。”
“我给你一个忠告好不好?”陈元说:“乘你年轻漂亮,找一个有钱的老头子嫁了吧!要不然,你就随便一点,跟他们去吃吃宵夜,赚赚外快,反正你已堕落风尘,难道还希望有人跟你立贞节牌坊?”她摇摇头,固执的说:
“我不!我做不出来!”“你从头到尾就是个傻瓜!”陈元说。
“我是的。”碧菡笑笑。“你呢?有什么打算?”
“和你一样,走一步算一步。”
“为什么不找一个女朋友结婚?难道还在等那个女孩吗?”
“你知道,人事无常,”陈元说:“说不定有一天,她回到台湾来,已经七老八十岁,那时,我还是可以娶她。”
她睁大眼睛,望着陈元。
“你知道吗?陈元?”她慢吞吞的说:“你从头到尾就是个傻瓜!”于是,他们都笑了。这样,有一天晚上,陈元送她回家,他们漫步在黑夜的街头,两人都很落寞。街灯把他们的影子,长长的投在地上,忽焉在前,忽焉在后。那晚,陈元颇有点醉意,他忽然对碧菡说:“曼妮,我们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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