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阳正在练习画符,十天下来他颇有进步。
毕竟脑子会了,有手不就行了吗?
嘭嘭嘭,粗鲁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莫阳的“作画”,他只好无奈地把毛笔放下,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名二十出头的青年了。
打开门,站着的是名衙役。
“金戈?”衙役问道。
莫阳点点头:“是我。”
他肯定不会用本名,便是真实姓氏都不会用,鬼知道修仙界有没有知道姓名就可以杀人的手段。
“跟我去衙门走一趟。”衙役说道。
没完没了了?
莫阳还要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没打算曝露身份,便点点头:“好。”
他锁好门,跟着衙役来到了县衙。
他被安排在了大堂之中,这里还有三个人坐着。
一个是近三十岁的男人,看上去就有一股江湖气息,身上还有明显的打斗痕迹,第二人与第三人是一起的,应该是一对祖孙女,老的差不多六十岁了,身上背了个二胡,看样子是卖艺的,很瘦,但精神劲很好。
孙女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虽然一身的粗布麻衣,不施脂粉,却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身材也很修长,微微鼓起的胸部显示着她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因为莫阳现在的样子十分普通,小姑娘只是扫了他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见莫阳坐下,那江湖人已经忍不住问道:“兄弟,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被带过来吗?哦,忘了介绍,我叫孙浪,巨浪帮的少帮主,也不是本县人,而是经过此地要去省城办事,没想到这青楼里的姑娘还真特玛带劲,一玩就忘了时间,要不是被那几个狗腿子带过来,我肯定要花光了钱才会出来。”
靠,嫖到忘了正事,你好像还挺光荣的!
看你脸上有淤青,衣服也有些破损,显然你并非自愿来此,而是跟衙役起了冲突,被强制带过来的。
莫阳在心里做着分析,道:“我叫金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被带过来。”
孙浪一拍桌子:“一帮狗仗人势的东西,把老子带过来也不说是为什么——如果是我们巨浪帮所在的麦城,哪个狗腿子敢碰老子一根头发?”
他又指了指那对爷孙,道:“这位大爷叫郑一秋,那是他孙女郑霜霜,在酒楼里卖唱讨口饭吃的——那群狗腿子,正事不干尽折腾人。”
他又骂骂咧咧起来,唾沫横飞,整个大堂中就只有他的声音。
“啪啪啪”,鼓掌声响起,只见一名身材中等、长相普通的大龄青年走了进来,引得大堂中的四人都向着他看了过去。
“是你安排那些狗腿子抓你家孙爷爷的?”孙浪立刻就跳了起来,气势汹汹,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人家地盘上,让莫阳很好奇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王南笑了笑,道:“我叫王南,奉知府大人之命,前来调查本县知县被刺杀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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