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去gd协助办案,回来三个,分两批回来的。( )
周二上午,夏莫青从gz坐飞机回江城。周二深夜9点多,詹升荣和常乐坤从北河坐火车回到江城。只知道案子办得很顺利,不知道办得什么案。保密纪律谁都懂,他们不说肯定有原因,江慧如没问,其他人更不敢问。
韩大处长没一起回来很正常,他是带着“人生大赢家”和“洋葱”一起去的,不玩个尽兴不会回来,就算回来也不一定来“801”。
干警们不明所以,忙着研究分析部刑侦局送来的案卷,一个个摩拳擦掌,憋足劲儿准备让兄弟省市同行看看“801”的战斗力。
如果宣布,肯定会影响到士气。
可这事瞒是瞒不住的,现在不说,过几天一样会知道。
江慧如跟夏莫青、张祥研究一下,决定先向一科长沙志会、二科长詹升荣、四科长邓南晴和行动科长方黎明通报。
堂堂的副巡视员,说不干就不干,这个消息太震撼。
四人被打个措手不及,跟江慧如刚接到夏莫青电话时一样,感觉“801”一下子没了主心骨。
看着他们面面相窥的样子,江慧如循循善诱地说:“处长跟我们不一样,要什么有什么,自由惯了,没必要守那么多规矩。并且这么做是基于多方面考虑的,他是公职人员,又帮企业打反倾销反垄断官司,一年赚几百万。这是跟省里有协议,这是没职务的。要是没协议,要有是职务,不知道会惹来多少非议。”
又不是回美国。而且会像之前一样兼任“801”顾问,只是没了行政级别,没有警察身份。
这是没钱没本事的,要是有他那赚钱的本事,张祥一样会辞去公职回家享受生活,点上根香烟补充道:“闽省不就有一个案例吗。一个局长,利用业务时间帮群众翻译出国所需要的文件,赚了点辛苦费,被关好几年,前段时间才无罪释放。处长跟省里签的协议,说有法律效力就有法律效力,说没有就没有。所以这么做是最保险的。”
令出多门,相互矛盾。
按照《公务员法》和中央的相关规定,不但领导干部不能经商,连子女都不能。韩大处长打“洋官司”不算经商,但也算一种经营。一种服务,只要收取报酬就说不清。
在引起高层次人才这个问题上,一些规定、措施和办法,跟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原则有很多冲突。
从这个角度看。辞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詹升荣跟邓南晴对视了一眼,第一个表态道:“我会做好同志们思想工作的。保证不会让这件事影响到士气。”
夏莫青兼任积案复查科长,用不着表态,而且复查科人员并不多。邓南晴第二个表态,沙志会和方黎明实在没什么好表态的。因为综合科和行动科就他们两个正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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