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第二天是休息日,他准备睡到很晚再起床。
但一个电话却把他吵醒了,打开手机一看才知道是俱乐部总经理比-尼克斯,他打电话来是为了和万胜谈谈续约的事情。
之前万胜和德比郡续约过,但那时球队还混迹英格兰二级联赛,续约也只是很简单的修改下合同,在新闻发布会上也只是象征性的公布一下。
现在就不同了。
万胜原本的合同已经很不错了,要谈续约肯定会有更好的待遇,但在续约方面,他还需要仔细考虑。再去和俱乐部认真去谈。
曼城对他的续约,基本和签订新合同差不多,比-尼克斯拿出了一整套续约谈判的东西,万胜对这些并不了解。他只能把凯文-泰戈尔找来,让他来和比-尼克斯谈。
不过一些事情是需要万胜自己考虑的,比如合同年限的问题,之前他和曼城是‘3 1’,原合同期限是三年,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合作愉快,没有意见的话,就会自动续约一年。
这种合同的好处在于比较灵活,三年以后俱乐部想换主教练,又或者他自己想走,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续约就不同了,一签订续约合同,至少期限上要加一年。
一个欧洲的足球主教练,在一支球队执教三年或四年是比较正常的时间,短期的一般就是两年或者三年,超过四年就算很长了,除了温格、弗格森这样,身上几乎刻印了球队名字的足球教练,其他足球教练很少有在同一支球队执教时间超过四年,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教练本人会对球队、对固定的环境厌烦,俱乐部也会考虑换一个主教练来为球队增加一些新的东西,另外,还会有其他原因,导致主教练和俱乐部只能和平分手。
总归太长时间的合同,还是需要仔细考虑的,并不能说肯定执教成绩好,就可以放心的签长约,因为四年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万胜都不清楚。
他必须考虑清楚。
假如合同时间短的话,那就要灵活多了,比如执教成绩不好,或者没有可能让球队再进一步,那么合同到期后,曼城只要表示不续约,万胜就可以去找新东家,到时候曼城也能找新教练,双方就等于是和平分手,根本不会有任何后遗症,但合同没结束,就要牵扯到违约金问题,到时候俱乐部想换教练,需要支付违约金,万胜想强行解除合同也要有违约金问题,这样就很麻烦了。
当然,长约也有好处,那就是稳定,薪水也会高上一些。
如果双方能一直合作愉快,俱乐部愿意支付更多的薪水,万胜也能有更稳定的环境,可以一心把精力都放在球队上,这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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